2022年异地居住备案、异地转诊治疗政策

发布时间:2023-01-06 09:19

来源:医疗保障局

申办异地结算有两种方式:异地居住备案、异地转诊治疗

异地居住备案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在校大学生。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人员。

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政策待遇

1.在医保局办理,可备案到所居住地市,不需要指定医院,安置地国家异地平台内的定点医院均可实现出院“一单制”即时结算,一次备案,长期有效期。

2.可享受“两城一家”待遇,即在参保地和备案地均可享受住院即时结算、个人账户结算、参保地慢性病报销结算待遇。

3.变更异地备案居住地需满半年后方可办理。

办理异地转诊政策待遇

1.在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县域内因医疗技术或设备无法确诊治疗的疾病,应按逐级转诊原则办理;

2.需要在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院(同江市人民医院、同江市中医医院)持社会保障卡办理,一次转院,半年内有效;

3.转诊备案到地市,指定医院,国家异地平台内定点医院均可直接报销,未办理转诊就医的不能在就医地直接结算,回医保局报销时系统会自动按无转诊手续降低20%比例报销(急诊抢救情况除外)。

温馨提示

1.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不予二次报销。

2.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时需先备案后住院,享受日期不得超过截止日期。

3.居住地非国家平台开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异地备案办理流程

1.大厅办理: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相关居住证明(暂住证、房产证或异地工作证明),到同江市医保服务中心医保综合窗口办理。

2.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人可通过添加微信tjyb2932011,向微信工作人员沟通办理。

3.电话办理:拨打电话0454-2932011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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