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06 15:02
来源:应急管理局
关于同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7年6月22日,同江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同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主要精神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17年6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9号)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佳政办规[2017]14号),要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人口密集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搬迁、转产、关闭,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深入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出台了本《实施方案》,切实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以“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精神,全力抓好危险化学品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 排查和消除一批安全生产隐患,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6个大项。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第三部分是组织领导;第四部分是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第五部分是治理内容和工作措施及分工;第六部分是工作要求。
四、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难点
1.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法》中定义为: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 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对安全生产领域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等进行风险全面排查辨识、科学评估,并按照风险级别采取不同管控措施。
3.两重点一重大:两重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一重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保障落实措施 一是加强《实施方案》的组织领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组织领导。市安委会研究部署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日常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限。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各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具体举措,细化工作内容。三是加强调度通报与督查考核。市安委会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对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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