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2022年度第五批次村镇用地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3 09:58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江市2022年度第批次村镇用地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确保我市2022年度第批次村镇用地项目(包括6个项目,一是金川乡金珠村(原金辉村)果蔬干菜加工厂建设项目、二是金华村村委会建设项目、三是临江镇富有村肉牛育肥及饲料仓储加工项目、四是临江镇合兴村加油站项目、五是八岔乡新颜村加油站项目、六是八岔乡八岔村赫哲部落渔猎体验区文旅综合体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拟使用国有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用地实际,制定《同江市2022年度第批次村镇用地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予以公

拟使用国有土地权利人对拟使用地块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由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听证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由自然资源局组织听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报请市政府修改方案。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附件:《同江市2022年度第五批次村镇用地使用国       

       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同江市2022年度第五批次村镇用地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确保我市2022年度第五批次村镇用地项包括6个项目,一是金川乡金珠村(原金辉村)果蔬干菜加工厂建设项目、二是金华村村委会建设项目、三是临江镇富有村肉牛育肥及饲料仓储加工项目、四是临江镇合兴村加油站项目、五是八岔乡新颜村加油站项目、六是八岔乡八岔村赫哲部落渔猎体验区文旅综合体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拟使用国有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用地实际,制定《同江市2022年度第五批次村镇用地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使用土地情况

(一)使用土地权利人金川乡金珠村、金华村村民委员会;临江镇富有村、合兴村村民委员会;八岔乡新颜村、八岔村村民委员会

()拟使用土地位置:金川乡金珠村、金华村;临江镇富有村、合兴村;八岔乡新颜村、八岔村。

()地类和面积:该批次用地总面积2.8636公顷,包括:农用地1.6135公顷(旱地0.8152公顷、果园0.0453公顷、其他草地0.7530公顷),未利用地1.2501公顷(均为裸土地)。分别为:1.使用金川金珠(原金辉)国有土地0.0690公顷,均为农用地(0.0237公顷、果园0.0453公顷);2.使用金川乡金华村国有土地0.0412公顷,其中:农用地0.0351公顷(旱地0.0241公顷、其他草地0.0110公顷),未利用地0.0061公顷(均为裸土地);3.使用临江镇富有国有土地0.4812公顷,均为农用地中的旱地;4.使用临江镇合兴村国有土地0.4337公顷,均为农用地(0.1032公顷、其他草地0.3305公顷);5.使用八岔乡新颜村国有土地0.1156公顷,均为农用地中的旱地;6.使用八岔乡八岔村国有土地1.7229公顷,其中:农用地0.4789公顷(旱地0.0674公顷、其他草地0.4115公顷),未利用地1.2440公顷(均为裸土地)

(四)是否涉及社保安置情况。本批次用地仅涉及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不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不需社保安置。

二、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情况

经调查,上述项目所在村(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认为上述项目均为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的建设项目,使用的是村机动地或未利用地,村民代表一致同意,所使用的国有土地不需要补偿。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使用土地涉及的6个村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后30个自然日。

如拟使用国有土地权利人对拟使用地块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由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听证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由自然资源局组织听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报请市政府修改方案。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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