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关于中小微企业申请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4 16:03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7号)文件规定,对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一、申请条件
1.本市辖区内中小微企业
2.企业招用2022年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5.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工资流水(工资表)
6.企业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保凭证
联系人:于长军 联系电话:2912568
同江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