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调整同江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暨建立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与综合购进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第一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8 09:22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1821和《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黑价法〔201241号有关规定,制定居民天然气价格应当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经市政府同意,发改拟于11旬召开调整同江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暨建立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与综合购进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

一、听证会参加人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具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20。其中:消费者10,由消费者协会推荐;经营者2,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1政府等有关部门6,由价格主管部门聘请;利益相关方1,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三、听证会旁听人的产生

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旁听人员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自然产生

四、听证会旁听人报名办法

准备旁听听证会的公民,务于10月21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发改局报名,并提供下列报名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等。

特此公告。

报名时间:1019日—21日(每日9:00-11:30、13:30-16:30)

联 系 人:黄竣杰

联系电话:2933774

电子邮件:4257877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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