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01 11:05
来源: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 号)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 号),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促进我市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着更高水平推进,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结合我市2026年国检验收的目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着力解决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让每个孩子享用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提高教育质量的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结合本市实际,逐年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实施,到2025年底前,全面做好各项评估指标达标工作。2026年同江市要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三、年度规划及主要任务
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有计划组织实施,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
(一)2020年规划任务
1、义务教育中小学按学科需要招聘急缺专业教师26名,招聘特岗教师30名,有效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年龄偏大、缺员和城镇专业教师不足的问题。
2、改善办学条件,计划暑期推进街津口等乡镇4所小规模学校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投入,完成第一小学、第三中学等学校笔记本及一体机采购项目;推进实施新建第五小学校园文化建设。
3、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将学生不足50人的临江中心校和乐业镇中心校两所中心小学变更为教学点。
4、对照优质均衡标准,破解难题,调整制定小学学区划分及招生实施方案,并提前一年下达公告。有效控制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四小学较大学校的办学规模。
(二)2021年规划任务
1、义务教育中小学招聘专业教师20名,招聘特岗教师30名,解决退休教师增多、专业教师不足的问题。
2、改善办学条件,启动实施第四中学规划建设,着力解决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和生均运动场馆面积不足问题。
3、抓内涵建设,推进教育质量评估达标。
4、合理分流学生,严控新入学标准班额。从2021年起,规模较大学校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四小学新一年各设置5个班级,增大第三小学、第五小学办学规模。通过逐年控制学生基数减少,增加均摊面积,实现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和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指标达标。调整出空余教室和办公室,进行改造来完成音乐、美术专用教室达标。
(三)2022年规划任务
1、义务教育中小学招聘专业教师20名,招聘特岗教师30名,解决退休教师增多、专业教师不足的问题。
2、改善办学条件,推进第四中学规划建设。
3、抓内涵建设,推进教育质量评估达标。
(四)2023年规划任务
1、规划新建第五小学音体美馆,重点解决音乐、美术专用教室达标。
2、推进各校功能教室规范管理,重点督查整改,确保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达标。
3、结合实际,推进农村小规模教学点综合办学水平提升。
(五)2024年规划任务
1、义务教育中小学招聘专业教师20名。
2、改造建设市区第二中学、第三中学音乐、美术专用教室达标。
3、结合实际,推进农村小规模教学点综合办学水平提升。
(六)2025年规划任务
1、改造建设市区小学音乐、美术专用教室达标。
2、到2025年底前,全面做好国家各项评估指标达标工作。
3、推进软件档案建设工作。
(七)2026年规划任务
1、市政府统筹和组织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相关的教育工作职责,完善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迎检任务责任落实。
2、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和迎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评估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迎检工作顺利推进和工作质量达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编办、发改、教育、公安、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卫健等部门及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二)落实政府责任。市政府要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三)强化经费保障。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严格按照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用于教育,切实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列入政府教育督导专项检查重点,作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内容。教育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逐校监测和分析,掌握发展动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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