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6 13:39
来源:政府办公室
农 用 地 转 用 预 公 告
同农转预字〔202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相关规定,现将同江市2022年度第三批次村镇用地项目(一是三村镇庆安村(五村)宅基地项目,二是同江镇新乐村(新源屯)乳酸菌酸菜厂项目,三是三村镇新富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四是同江镇胜利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五是向阳镇同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六是乐业镇东风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农用地转用事宜预公告如下:
一、拟农用地转用土地用途
农用地转用后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农用地转用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该项目用地涉及四个乡镇六个村,即同江镇新乐村、胜利村;向阳镇同兴村;乐业镇东风村;三村镇庆安村、新富村。
三、拟农用地转用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上述6个项目仅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土地征收,不需要社保安置。农用地转用时根据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使用集体和国有土地涉及补偿的,补偿费用可参照《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佳政规〔2020〕4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拟农用地转用土地现状。对在拟农用地转用土地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一切设施等将不予补偿,对擅自改变现状地类的,其土地补偿费用仍以原地类为准(本公告在拟农用地转用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有用地单位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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