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常检查问题点位申请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30 14:33

来源:生态环境局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销号验收有关要求,我市对黑龙江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1年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点位现场进行实地核查,目前点位已达到销号标准。本着清查一处,处理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的原则,现申请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点位进行销号验收

一、八岔岛保护区基本情况

黑龙江八岔岛自然保护区建立于1999年,2000年中俄勘界谈判,原俄方巴斯达克保护区原生态11座岛屿(含水域10000公顷)归属中国,组建八岔岛自然保护区。2001年晋升省级保护区,2003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八岔岛自然保护区地处同江市东北部,距市区150公里,东接抚远县,西与农垦勤得利农场毗邻,北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南至同抚公路,国境线长40余公里,总面积32014公顷,其中:核心区7918公顷,缓冲区6450公顷,实验区16553公顷,保护带1093公顷,属内陆湿地及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

二、八岔岛保护区2021年日常检查问题点位具体情况

黑龙江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1年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点位共1个。其主要原因为2013年特大洪水导致黑龙江八岔段大堤溃堤,将八岔乡村民李佳等6户农民基本农田被江沙侵蚀覆盖,2021年以前耕地一直为沙化撂荒状态。为了耕种土地,李佳等6户农民将耕地沙化土地上的江沙利用机械清除并存放在另一处被江沙吞蚀的沙化耕地上,存放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沙量体积约3500立方米。

三、八岔岛保护区2021年日常检查问题点位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因清除的江沙不能回填到黑龙江内,也无处可放,因此只能存放在被江沙侵蚀覆盖的撂荒沙化耕地上,清除的江沙主要利用在公益事业上,如填充废弃大坑,铺垫泥泞田间路和抗洪使用

整改情况:截至2021年9月6日3500立方米江沙大部分用于抗洪使用,剩余部分用于填充废弃污坑使用并恢复原来沙化土地状态,目前点位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

经实地查验,黑龙江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1年日常检查发现的1个问题点位目前已完成整改,点位达到销号标准。

公示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54-2903361

联系地址: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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