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4 10:10

来源:政府办公室

实效:现行有效



同政规〔2017〕9



同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同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同江中省直各单位:

同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业经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同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扶贫攻坚工作,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和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建设和完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进一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产业转型,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商务厅和黑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财经〔201610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电子商务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以国省推动“一带一路”、“互联网+”及“龙江丝路带”的战略机遇,按照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扶贫工作总体要求,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建设为抓手,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重点扶持、典型带动”的基本原则,不断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依托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以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网上交易为切入点,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立和完善市、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配套产业,普及电子商务应用,不断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创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重点推动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特副产品流通交易,持续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范围和应用规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改善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快速发展,力争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30%以上,电子商务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明显上升。物流配送体系健全完善,快递成本逐步下降,商贸流通能力大幅提高,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屯)。引导扶持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逐步开展手工艺品、乡村旅游等农村特色商品线上交易。纳入示范的消费品销售网点、农资站点和农产品流通设施基本具备电商终端服务能力,与承办企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构建“平台共用、城乡互动、双向流通、融合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从而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功能。

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创新推进。坚持规划先行,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与全市物流体系建设、产业建设等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和发展推进机制及配套政策措施。二是整合资源、畅通信息。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市场、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避免平台孤立、重复建设。三是突出特色、深化应用。坚持因地制宜,因乡而异,优先选择有特色、有基础、有前景的产业开展示范,取得重点突破,不断深化应用,立足本地,面向全省,辐射全国,探索具有农村特色、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四是企业主体、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政府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和发挥流通、电商、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提高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五是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精准扶贫功能。坚持电子商务进农村与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相结合,要确保农村电商网络对全市国省贫困行政村全覆盖,积极引导和鼓励贫困群众争做网商合伙人或开设网店等方式,实现增加贫困人群收入,达到精准扶贫的效果。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形成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围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农村电商综合服务需求,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线上依托村掌柜、易淘、农村淘宝等大型电商企业,整合农村网络体系以及大型龙头流通企业、电商企业,促进多网融合,打造统一数据端口,实现线上资源的融合。线下在全市10个乡镇建设或升级改造至少覆盖80%以上行政村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网上支付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有机结合。  

(二)建设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含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整合资源全面建设同江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同江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由政府引导、公司化管理运营,负责在全市推广和普及农村电子商务工作。2017年6月底前,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对网上宣传展示平台实物展示及物流配送平台进行线上试运营,形成完善的农村电商运营体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提供线上交易、线下展示、物流中转等基础服务的同时,为企业和电商创业者提供支持多平台销售;能围绕农村网络消费需要实现网销网购、在线支付、金融服务等功能;有设计包装、营销策划、人员培训、孵化支撑、文案写作、咨询服务等功能;能反映本市域真实有效交易数据;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通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全市特色农产品经营户提供统一的货源组织、产品包装、订单处理、包裹寄递等增值服务。逐步形成以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纽带,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为农民提供日用消费品购买、农产品销售、生活缴费、出行便利化等“一站式”服务,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电子商务利用率。

(三)完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依托我市现有物流体系,整合邮政、圆通、中通等快递流通网点,逐步建设或升级改造至少覆盖80%以上行政村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形成市、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同步解决300人以上就业问题。由物流配送平台承办企业牵头,整合邮政等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开发,逐步推动快递配送延伸至乡镇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解决农村居民物流配送线上“最初一公里”和线下“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四)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专业培训机构开展面向全市(乡、村)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合作社及广大农民等进行培训,重点培训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信息员等有志于立足农村、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创业的人员。(1)针对(乡、村)机关干部等开设以电商趋势分析,市域电商发展及机遇解读,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介绍及成功案例分析等课程为主的启蒙式培训1000人次。(2)针对村民开设以电商趋势分析、农产品网销、网络购物平台、电商交易安全等相关课程为主的普及式培训,培训3000人次。(3)针对想通过电商创业的人员开设以各大电商交易平台的店铺注册、定位、装修、运营推广及客服服务等课程为主的电商创业基础班及精英班,培训400人次。(4)针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信息员开设以多平台销售、物流软件应用、农村信息服务、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农产品销售技巧、信息员授课技能等内容为主的技能培训班,培训300人次。(5)针对市内企业、农业合作社培训300人次。

(五)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程。以返乡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青年农民、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为重点,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发挥他们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指导具有特色商品生产基础的乡村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引导农民立足农村、对接城市,探索农村创业新模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培养和引进电子商务人才100人,带动就业500人。

(六)构建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具有示范效应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打造同江绿色有机特色品牌。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研究制定诚信经营、奖优罚劣和责任追究制度,每年表彰一批诚实守信电商企业和个人,在政策和资金扶持上给予适当倾斜,同时对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和网络失信行为进行有效打击,营造诚信交易环境,提高网商信用水平。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调研阶段(2016年7月8月)

对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电子商务发展基础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挖掘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资源优势。

(二)启动阶段(2016年9月12月)

考察和招标选择承办企业,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和补助资金使用规定,启动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组建运营企业和服务团队,开展网上宣传展示平台、电子网络交易平台、实物展示及物流配送平台建设,组织骨干人员培训。

(三)实施阶段(2017年1月6月)

完成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镇)、村两级40个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建设以及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并对电商平台和物流体系进行初始运营调试,发现问题,改进不足。组织开展系列人员培训。

(四)推广阶段(2017年下半年)

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全面投入运营,完成建设或升级改造至少覆盖80%以上行政村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扩大人员培训规模,延伸物流配送网络,开展品牌培育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五)验收阶段(2018年1月6月)

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经验和成果,做好迎接国省绩效评估和验收工作。

四、资金安排及投资规模

将电子商务进农村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市财政局为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具备发展潜力企业提供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在金融、土地、人才、收费等方面出台具体扶持措施。

该项目总投资1亿元,其中同江市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投入3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5500万元(含易淘网络平台评估值50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500万元。

(一)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含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该项计划投资26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固定资产投入约17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700万元,企业自筹200万元。支持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含展示大厅、办公区、洽谈区、培训中心等核心区域所需的设备、设施等投入);支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和线下体验馆等场所(不含土建)购买电脑、打(复)印机、音像(视频)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设备、液晶显示系统、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和运营商的运营维护。其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划分为展示大厅、办公区、洽谈区、培训中心等核心区域。

(二)村级服务站点建设。在全市10个乡镇、85个行政村选择建设或升级改造至少覆盖80%以上行政村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农村群众提供电子商务终端服务。该项计划投资2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00万元。支持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装修装饰,购买电脑、电视、室内外牌匾、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

(三)完善市、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建筑面积约3280平方米,该项计划投资1800万,其中市级固定资产投入约1300万元,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450万元,企业自筹5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建设改造集配仓储中心、购置车辆等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着重解决由乡(镇)到村的“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进一步完善、乡、村三级物流体系。(1)企业建设的集配仓储中心补贴。对与市政府签约的承办企业,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的集配仓储中心、中转仓储中心及冷库,补助资金150万元。(2)承办企业购车(含冷藏车)补贴。与市政府签约的承办企业新购置的物流配送专用车辆在取得登记证、行驶证等落籍手续后,微型载货车辆每台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轻型载货车辆每台最高补贴不超过8万元,中型载货车辆每台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购买冷链配送车辆补贴与微型、轻型、中型三种载货车型补贴一致,物流配送车型要呈梯次配备,购买与同江市地域实际相匹配的车型;资金补贴以购车发票为准,不含车辆落籍等其它费用,实行一车一补,此项补贴总额不超过240万元;享受补贴购置的车辆应承诺为农村电商物流配送6年以上,且6年内不得转籍。(3)建设物流配送数据共享系统,对现有物流、快递企业整合并实现数据共享,提高物流配送效率,补助资金60万元。

(四)规划修编和人员培训。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市市域电子商务规划进行修编。面向政府部门人员、企业负责人、农业合作社、农村创业青年及电子商务进农村三级服务体系工作人员的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计划开展电子商务普及讲座100场,培训(市、乡(镇)、村)机关工作人员1000人次,企业、合作社以及电商从业人员1000人次,农民3000人次,共计5000人次。参加电子商务创业大赛,电商、微商企业参加有关电子商务网货产品会展等。该项计划投资25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50万元。

(五)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商务领域权威的国家级专业第三方机构合作,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具有示范效应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购置环境监测、影像采集、宣传推广,网络传输等设备设施以及溯源标签印制等,开展资质认证,信用认证,做大做强同江特色品牌。该项计划投资15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00万元。

五、遴选电子商务示范承办企业工作程序及信息公开措施

同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拟采取市场化方式,即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作为电商产业基金,政府利用闲置资产提供场地和配套服务,企业负责电商和物流平台体系建设,开放运营模式,该项目总投资1亿元,其中同江市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投入3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5500万元(含易淘网络平台评估值50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500万元。拟遴选承办企业1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承建企业应是大型流通、电商、物流等企业,项目建设符合市域实际,有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经验,有较强业务拓展能力和投融资能力。

2、具有商品组织、仓储管理、网络销售等供应链经营业务经验及管理乡(镇)、村级服务站点的能力。

3、有良好的商业诚信,没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证明。

4、能将电商平台的各种数据信息汇总,并与省、国家数据平台对接和上报。

(二)工作程序

1、组织成立电子商务示范承办企业竞争性选择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选择承办企业的一系列工作。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具体实施方案,其中要规定选择的条件和打分标准

3、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在社会上广泛发布公告。

4、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报名,并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对接。

5、在办公室的指导下报名成功的企业自行组织申报材料。

6、领导小组指派专家人员赴报名企业进行实地审查,形成材料包领导小组审阅。

7、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举行专题答辩会。

8、经专家组和领导小组对答辩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给出排名顺序进行公告。

9、将最终选择的承办企业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商谈进一步的合作意向。

10、承办企业根据上级政策和政府指导开始对项目进行推进实施,项目完工后进行验收和审计。

(三)信息公开措施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领导机构,综合协调,加大投入,严格监管,强化沟通。

2、专人专管,务求实效。为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抽调人员专门负责,并加以培训。

3、规范管理,服务公众。建档立卡,有据可查,不定期抽查。强化信息公开的安全意识,加强网络管理,进一步严格程序执行,提高信息公开的效能。

4、加快建设,整合资源。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的进程建设,大力扶持农村电商平台,发展线上线下业务,整合现有各项资源,大力推进信息公开的速度和有效性

六、项目推进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从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和惠及民生的高度,全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成立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口岸办(商务局),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工作;验收办设在财政局,由监察局、审计局、口岸办(商务局)、扶贫办组成,负责农村电商项目验收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和2名以上电子商务信息员。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财政局、口岸办(商务局)等部门要督促指导承办企业组织发动连锁店、农业合作社和农村创业青年等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负责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所在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商务服务信息联网等项目的实施,尽快形成电子商务服务网络体系。

(三)完善管理制度。市财政局、口岸办(商务局)和扶贫办等部门要健全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示范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的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示范项目的动态监管,保证示范项目的资金安全。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对电子商务进农村进行立体式宣传,采用多种方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升广大群众对电子商务的认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及时总结示范典型经验,营造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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