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江市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7 13:54

来源:政府办公室


实效:于2017年11月9日废止


同政规〔2017〕5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同江市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同江中省直各单位:

    《同江市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二一七年四月一日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7


同江市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国内部分地区居民住宅小区火灾事故教训,推进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居民住宅火灾预防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任务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3月25日起至5月30日结束,具体任务分工及工作安排如下。 

1、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清查工作。由消防大队牵头,住建局、房产局配合,对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由公安局(派出所)牵头,住建局、社区管委会、房产局配合,对列管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清查,列出问题清单。由住建局牵头,消防大队配合,组织建设单位召开协调推进会,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与物业单位有交接的要出具证明材料),要保证消防设施好用、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督促建设单位申报消防审批手续。

2、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楼道安全隐患清查工作。由社区管委会和房产局分别牵头,公安局(派出所)、安监局配合,对居民住宅楼内违规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和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进行清除,对居民住宅小区内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源进行清查,并督促整改。由电业局牵头,社区管委会、房产局配合,负责清查住宅小区电力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问题,并督促整改。

3、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清理工作。由社区管委会和房产局分别牵头,城管执法局配合,对小区违规搭建建筑物和堵占消防车通道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由社区管委会和房产局分别牵头,交警大队配合,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治理,划定停车区域,清除违规停放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社区管委会和房产局分别牵头,消防大队配合,组织召开一次推进会,组织签订责任书(社区管委会与社区工作站,物业办与物业企业),建立消防工作档案,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落实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每个居民住宅小区配置至少2处消防器材应急取用箱,每处配备4盘水带、4把水枪、4具灭火器、2具简易逃生面罩,以及水桶、铁锹等必备器材,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管理部门要定期督办、管理和考评。由社区管委会和房产局分别牵头,住建局、电业局配合,针对当前部分居民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的实际,在各居民小区设置单独的电动车充电点,集中管理,杜绝安全隐患。

5、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宣传工作。由文广新局牵头,组织新闻单位跟踪报道居民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电视、网络等载体,每天开展以家庭防火、逃生自救为主题的提示类、警示类宣传。由社区管委会牵头,在社区主要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橱窗,每月组织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由社区管委会和房产局分别牵头,在居民住宅单元楼广泛张贴《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提示类宣传。由消防大队牵头,组织成立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团,由社区、物业预约时间,组织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所有居民小区全部宣讲一遍。由公安局(派出所)牵头,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的日常检查,利用走访时机,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项整治工作。要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在整治期间至少要开展1次联合检查,辖区内全部居民小区要在整治范围内全面检查一次,并登记造册。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形成长效机制,落实责任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排查,确保不再出现火灾隐患和影响消防通道的问题。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安监、公安、住建、消防、交警、城管等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要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并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各社区工作站、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必须全面了解本辖区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状况,把消防管理和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到每个人。切实提高物业管理部门履行消防职责的能力,担负起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消防责任人的主要责任。

(三)广泛宣传,提高素质。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教育阵地作用的同时,在小区内部要开辟固定的消防宣传专栏,普及消防知识、曝光火灾隐患、反思火灾事故、发布消防公益广告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广大小区业主时刻注意消防安全。定期组织基层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使其会消防知识、会检查火灾隐患、会使用消防器材、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市政府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纳入督办事项,各单位要及时做好阶段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阶段性总结分别于4月25日、5月25日上报市政府督查室和消防大队。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抽查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融媒体中心建设运营(版权所有)

黑ICP备08100356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8102000102号

网 站 标 识 码 :230881001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