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0 08:08
来源:工业信息科技局
关于对同江市临江镇液化石油气分销站的情况说明
2021年6月28日,我局接到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关于临江镇吴国栋涉嫌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线索移送函》,收到文件后,我部门立即进行了情况核实,经核实,该处站点为分销站,按照《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瓶装燃气分销站点应当有燃气经营企业设置,经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备案”,该处分销点并未向我部门备案,属于无证经营,我局已经对该处分销点进行查封。
再次呼吁广大用户,请到专业燃气经营站点进行充装燃气,同时发现违法行为请立即举报,防止出现安全事故,举报电话:0454-290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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