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7 09:37
来源: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友谊路东段,联系电话2935801)。
一、概述
一年来,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坚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以服务民生和促进发展为根本,以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严格公开监督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促进市场监管工作开展。
(一)建立工作机构。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实施日常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依法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依信息公开属性,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二类。一是及时对本局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二是按规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完善、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对信息的发布由专人专管,保证了信息正常发布。
(三)严格发布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依方案公开政府信息。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需要公开的事项由相关股室制作成公开信息文本,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将电子文档报送局办公室,然后进行公开。信息公开前严格进行了保密审查,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网站公布信息36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信息 10条。内容涵盖工商管理、特种设备、质量监管、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及机关管理费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书面、网站申报等渠道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认真对照上级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尽了最大努力,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信息公开可能存在公开不足等问题,这些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2016年信息公开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督查力度。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以及市场监管改革推进需要,主动并最大限度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形成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四是要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途径。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大众新闻媒体,以及政府网站、广场宣传等载体,主动并最大限度地公开可公开信息,进一步增加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五是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将我局的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地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不断增强我局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以使外界能够快捷地通过各种渠道对我局的工作有更全面、客观的了解,赢取相关机关和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更多的支持配合,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特种设备和质量安全,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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