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4 16:29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特将本次评价内容做出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同江市米高集团(中国北方百万吨氯化钾进口加工储备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同江市
项目总投资:16000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依托同江中俄大桥的通道优势,在同江经济开发区内,建设米高集团(中国北方百万吨氯化钾进口加工储备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分二期进行,其中一期投资约12亿元,二期投资约4亿元,一期项目占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二期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一期项目新建宽、准两条约6公里铁路专用线及仓储;二期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百万吨颗粒氯化钾生产加工工厂。一期二期项目建成后,年换装能力300万吨,年生产颗粒钾肥100万吨,年仓储量50万吨,年利税额10亿元(进口关税、增值税)带动就业300余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米高农业科技(同江)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朝兴
联系电话:1355543762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哈尔滨国环宏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范工
联系方式:0451-8232385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可邮寄至建设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同江市浦西花园东门5号门市
2、可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mgnykj666@163.com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