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9 09:15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辖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时发现同江市福记笨生豆芽店所销售的黄豆芽、绿豆芽不合格。现将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同江综合实验室检验发现,同江市福记笨生豆芽店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名称分别为:黄豆芽、绿豆芽,抽样单编号分别为NCP21230881253700076、NCP21230881253700077,购进日期均为2021年5月11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残留量、6-苄基腺嘌呤(6-BA)残留量。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24日对同江市福记笨生豆芽店进行了立案调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已移送司法机关。
三、企业整改情况
经营企业停止了黄豆芽、绿豆芽生产销售 ,加强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自查自纠,认真学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有关规定。 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教育,避免出现安事故。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经营者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结果为合格。
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9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