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同江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同江市凌汛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16 10:01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江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修订《同江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主要基于三个重要背景: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尤其是贯彻落实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相关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二是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新的调整和变化。对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预案体系构成、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设置、地震灾害分级与响应机制、监测与灾情报告、指挥与协调、恢复重建、保障措施等重点环节提出了新要求、新措施。三是机构改革后地震灾害应急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本级层面机构改革到位后,《预案》涉及的有些部门和单位,在地震应急工作方面的职责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对其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调整和完善。四是本次修订须保证与《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又要体现本地的特点。本次《预案》修订是第1次修订,既参考借鉴《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编写体例、处置流程,确保结构、措施上与《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充分衔接,又力求反映我市地域实际,以便操作性、实用性更强。五是《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同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编制修订。

二、修编目的意义及适用范围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进一步健全完善抗震救灾工作机制,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并做好与《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衔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对《同江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和其他地震事件,以及俄罗斯境内和毗邻行政区域内发生对我市产生影响的地震灾害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因地震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开展应对工作。

、修订研判过程

主要分三个阶段组织修订工作:一是准备工作阶段。2021年7月至8月,根据市政府办有关预案修编要求,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明确《预案》修订思路和工作方案,开展资料收集与整理,对我市地震应急灾害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研判。二是形成初稿阶段。2022年1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并对照机构改革后新的应急工作体制机制和部门职责修订形成了《预案》初稿。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21年2月下旬以后,依据相关要求,征求了本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意见,并作了充分吸收。随后组织专家评审,对《预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预案》总体框架

本次《预案》修订,我市《预案》的总体框架,参照《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对原章节结构和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补充、完善和优化,共九章内容,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地震灾害分级及响应机制;第四章监测与灾情报告;第五章指挥与协调;第六章恢复重建;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其他地震事件应急;第九章附则。

五、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预案》修订着重明确组织机构设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定位,增加监测和灾情报告工作内容,调整明确指挥与协调程序、措施,细化完善恢复重建、保障措施等要求。

(一)总则。修订后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体系共5节内容。修订要点:一是根据上位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丰富编制依据。二是综合考虑我市地震灾害实际情况,明确本预案适用范围。三是依据最新应急管理理念,完善本预案工作原则。

(二)组织机构。修订后补充完善了包括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专家组组成及职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其职责、现场指挥机构等有关内容,并对职责予以明确。修订要点:一是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设置进行了全新布局、调整,增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机构。二是调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完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等机构的职责描述。三是对新设置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机构等,明确完善职责。四是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及部门“三定”方案,参照省《预案》、佳木斯市《预案》调整整合各工作组名称、组成成员及主要职责。

(三)地震灾害分级与响应机制。修订后包括地震灾害分级、分级响应共2节内容。修订要点:明确了我市地震灾害的分级标准,对灾害等级的响应指挥主体、权限予以明确,提高地震灾害应对工作的可操作性。

(四)监测与灾情报告。本章属于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的事前处置阶段,包括地震监测预报、震情速报、灾情报告共3节内容。修订要点:按照职能要求对环节中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流程、内容予以明确。

(五)指挥与协调。本章属于地震应急工作的事中处置阶段,修订后包括特别重大或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共4节内容。修订要点:一是依据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主体要求,明确分本级先期处置;应对重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进行先期组织应急处置,并接受佳木斯市、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指挥。二是按照本级先期处置,对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内容予以明确。

(六)恢复重建。本章属于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的事后恢复阶段,修订要点:明确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的职责,及灾后恢复重建实施的主体、方法。

六、保障措施

主要从队伍保障、指挥平台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基础设施保障、宣传、培训与演练6个方面对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保障,并明确了地震灾害救援相关队伍建立、指挥平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设立及配套设施建设的工作要求。

同江市凌汛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凌汛防御,做好凌汛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凌避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并做好与《佳木斯市凌汛灾害应急预案》的衔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了《同江市凌汛灾害应急预案》。现就一些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制定《同江市凌汛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主要基于三个重要背景: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尤其是贯彻落实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相关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二是根据《佳木斯市凌汛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本市预案的编制。对凌汛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预案体系构成、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设置、地震灾害分级与响应机制、监测与灾情报告、指挥与协调、恢复重建、保障措施等重点环节做了明确规定。三是机构改革后凌汛灾害应急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本级层面机构改革到位后,《预案》涉及的有些部门和单位,在凌汛应急工作方面的职责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对其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调整和完善。四是本次修订须保证与《佳木斯市凌汛灾害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又要体现本地的特点。本次《预案》制定既参考借鉴《佳木斯市凌汛灾害应急预案》编写体例、处置流程,确保结构、措施上与《佳木斯市凌汛灾害应急预案》充分衔接,又力求反映我市地域实际,以便操作性、实用性更强。

《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佳木斯市防汛应急预案》《佳木斯市凌汛灾害应急预案》《同江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

二、目的意义及适用范围

《预案》的编制修订有助于加强凌汛防御,做好凌汛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凌避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本预案适用于同江市范围内江河发生封江、开江时形成的冰塞、冰坝、凌汛洪水、漫滩、堤防坍塌、水利工程损毁以及次生衍生灾害等凌汛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

、研判过程

主要分三个阶段组织修订工作:一是准备工作阶段。2021年7月至8月,根据市政府办有关预案修编要求,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明确《预案》修订思路和工作方案,开展资料收集与整理,对我市凌汛灾害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研判。二是形成初稿阶段。2022年1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并对照机构改革后新的应急工作体制机制和部门职责修订形成了《预案》初稿。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21年2月下旬以后,依据相关要求,征求了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意见,并作了充分吸收。随后组织专家评审,对《预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重点内容解读

(一)总则部分。从编制的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上做了明确说明。工作原则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以人为本,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原则;坚持依法防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采取有效预防和调控措施,实行群防、联防,充分发挥军队破除冰坝的主导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二)凌汛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江河流域概况、江河凌情概况、工程情况、冰凌洪水特性及成因分析等内容。分析了我市河流概况,产生冰凌洪水原因及易形成冰凌卡塞的主要地点。

(三)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主要包括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专家组组成及职责。各成员单位、行业部门分工协作,有序推进,及时解决抢险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将灾情损失降至最低。

(四)预防及预警。包括预防预警发布方式及要求、信息报送具体要求、预警行动等内容。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应防范工作,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警方式,加强汛期天气、凌情监测,保证及时发现险情,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五)应急响应。主要包括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的相关行动措施和响应结束等内容。明确了我市凌汛灾害的分级标准,对灾害等级的响应指挥主体、权限予以明确,提高凌汛灾害应对工作的可操作性。

(六)应急保障。主要包括制度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奖励与责任追究等。明确凌情会商、抢险技术方案会商制度,要求相关行业部门做好通信与信息保障。

(七)善后工作。主要包括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灾后重建。

(八)预案管理。主要包括宣传、演练、预案更新等。

(九)部分名词术语解释。包括凌汛期、重大险情、重大灾情等名词的具体解释。

四、保障措施

一是预防为主,排除隐患。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灾部署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预防,严防洪涝、地质灾害造成人身伤害。二是加强巡查,确保汛期防汛值班制。三是加强排查汛期期间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四是加强宣传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增强群众防汛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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