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1 10:36
来源: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同江市公安局办公室室联系(办公地址:同江市公安局503室,联系电话:0454-2984717)
一、概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对公安工作的信息需求、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和沟通,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内部刊物对外公开公安工作,截至12月份我局共在《三江警方》、《黑龙江省法制报》、龙警网、微警务平台、同江市电视台等各级媒体刊播各类宣传报道182篇。充分利用政务信息网的平台优势,及时更新有关政务公开的内容,加强网络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以及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情况。同时联系市电视台等媒体报道我市公安机关每周治安播报等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为加强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我局还专门在局公安信息网站设立政务公开网页,分别设立了法律法规、业务程序、工作动态等栏目,及时发布通知通报,更新工作动态,汇总有关情况,加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沟通与联系,促进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交管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各自政务公开栏中公开了行政许可的职责权限、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有关收费标准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我局在2016年共进行各类宣传活动20余次,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宣传宣传标语18条,放置展示、展板800余块,讲授交通安全课20课时。各科所队认真梳理涉及群众利益的办事政策与规定,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办公电话与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接受咨询。各基层所队还相继举办了110宣传日,并在“大走访”过程中对防范电信诈骗进行大量宣传等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同江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联合同江市海关,组织20余名禁毒志愿者,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毒宣传活动,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3000余份,便民联系卡1000张,禁毒手袋200个,设立咨询台1个,悬挂宣传横幅3条,展出禁毒图板24幅,接待群众咨询300余人次,有200余人在禁毒条幅上签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做好每一件申请事项的办理工作。2016年度,群众通过电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约2次,其中户籍业务咨询626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咨询次22次,护照办理业务咨询1400余次,便民服务网预约办理业务2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6年全年都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无偿服务,2016年全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不断规范之中,但与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期盼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措施,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深化网上服务工作,全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积极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一是做好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和维护管理工作。依托“同江·公安信息网”网站,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网站各栏目的内容保障和网上办事服务事项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认真上级部门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网上办事服务项目。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群众需求,对网上办事服务项目和服务举措进行修改完善,拓展功能、规范流程、提高效率,推动网上服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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