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1年度同江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4 11:22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1年度同江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政府:

2021年,同江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以行政执法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各个环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现将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组织各审批部门精简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对办理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实行帮办代办。召开集中审批联审联批会议2次、会商会办会议4次、企业家座谈1次,对20个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了集中审批,帮助15个招商引资项目完成了建设条件审核,为3个项目协调解决开工问题。梳理“下基层、进网格”事项。将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与“就近办”相结合,梳理出政务服务事项264项、便民服务事项47项、公共服务事项259项逐级下沉到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聚焦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打造“办事有人帮、社会服务零成本”营商环境品牌,梳理“办事不求人”主项278项子项558项,“不见面、零跑腿”事项165项,“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100项,“社会服务零成本”事项398项。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在社保窗口开通APP人脸识别认证、视频认证;落实 “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推动线上线下医保政策待遇均衡享受。深入推进“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开展 “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等各项抽查任务65项,完成系统公示145家,公示率达到100%。持续打造“诚信同江”品牌2021年,县(市)信用排名晋升至全国第73全省第3位。

优化行政权力职责清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委托、属地化管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20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调整行政权力452项,其中:取消行政权力事项59项,新增行政权力事项391项,取消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2项。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2020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等文件规定,清理规范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规范1项,取消4项。我市将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赋予乡镇街道39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着力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严格程序、加强监督。2021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7份。审核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14件,没有不符合《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碍招商引资项目及项目落地的内容,为我市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谁决策、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挂钩。坚持所有文件、合同法制前置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不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出台文件。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佳木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规则》,2021年,选聘了2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咨询236次。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各执法单位执法案卷20卷进行集中评查,各单位执法文书制作标准不断提高执法程序不断完善,执法办案水平显著提升。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要求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履行行政执法告知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21年,359名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合格,注册完成电子执法证件换发工作。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邀请市人大、政协领导参加政府常务会议,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0件和政协委员提案47件。高度重视法院诉讼监督,分管副市长带头出庭应诉;积极支持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门监督。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案新媒体账号45个。2021年,先后办理依申请公开14件,制发政策解读13个,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2万余条。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经市编委批准,同江市司法局加挂同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从司法所调剂2名同志加强行政复议力量,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复议受理渠道,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21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已办结3件,未办结1件,法定期限结案率100%。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8起,已全部结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市信访局发挥信访联席会议作用,召开会议15次,启动信访资金160余万元,有效解决14件信访突出问题。2021年,共接待群众来访643批次1052人次,同比下降28%和76%,解决民生问题71件,群众反映民生问题逐年下降;办理网上信访转、交、督办事项888件,办结872件,化解16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市推广运用龙江调解信息化平台“和为贵”APP,推进智能移动调解系统配备使用工作,全面增强人民调解员信息化运用能力和水平。2021年,全市各调解组织共参与调解矛盾纠纷387件,调解成功354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1%以上。同江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被评为“全省调解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运用法治思维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边境城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发相关文件及公告,开展合法性审查,从严从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市营商环境局制作《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惠企政策手册》5000余册,市司法局翻印《涉灾涉疫矛盾纠纷法律问题百问百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10000余册。2021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4件,大厅受理咨询165次,驻检察院值班律师受理认罪认罚案件185件,法院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116人次办结各类公证347件,接待群众公证咨询1400件,“最多跑一次”公证50件,延时服务45件。2021年9月,成立“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截至2021年底聘请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截至2021年底调解案件总数61件,调解成功55件。

 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共开展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27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规定。抓住行政执法人员“重要力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2021年,组织6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要加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有力,执法科技含量不高。三是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相对薄弱,普法手段单一,工作推进不平衡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市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压加力,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盯住“关键少数”。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各项工作驶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督促检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督查出的各类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三项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利用专题培训、执法讲座、案卷评查等形式,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水平。结合机构改革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重心,提升执法效能。

科学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满足群众需求。积极宣传“七五”普法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认真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组织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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