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9 14:31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成立同江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项目法人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供水工程开工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同江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同江市行政区域内各乡镇农村供水工程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法人名称为同江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法人代表为徐健,技术负责人1名为李鑫(工程师),下设工程科、财务科、质检科和综合科,人员在市水务局下属单位内部调剂。
该项目法人单位为临时机构,同江市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完成后,该机构自行撤销。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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