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5 14:06
来源:工业信息科技局
一、目的
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人员积极参与排查、提供燃气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漏洞信息。确保我市天然气输配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向全社会人员公示《同江中燃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方案》。
二、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秦泗海
副组长:王显波
组 员:刘磊、奚红嫣、孙长杰、张志华、王冲、时彦文
职 责:调动当地人员的积极参与排查,提供燃气安全隐患有效信息,制定、执行举报奖励方案等。
三、适用范围
同江市区内用户室内、户外、阀门井、调压设施、第三方施工破坏、场站等的各类燃气隐患等。
四、排查提供安全隐患信息的内容
1、发现各类燃气泄漏(有燃气气味)或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的,如:
(1)发现电力、通讯、下水井沟道内或人行道、街路等公共场所有天然气泄漏(有燃气气味);
(2)天然气管道、调压箱(柜)、室外引入管、燃气阀井内等设施漏气(有燃气气味);
(3)因各类施工作业造成天然气泄漏或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责任单位人员不在奖励范围内);
(4)因自然灾害(洪水、滑坡、地质沉降等)造成天然气管道泄漏或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的;
(5)因各类不法行为造成天然气管道、设施损坏、泄漏或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的;
(6)发现他人家中(无人)发生燃气泄漏及时报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7)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8)发现燃气阀门井损坏或井盖被盗丢失;
2、在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开挖取土造成燃气管道裸露、悬空、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天然气输配供气设施安全运行的。
3、有破坏、私自改动燃气设施及附属配套设施(如:各类燃气安全警示标志、指示标识等)情况的。
4、有偷盗气、私改流量计情况的。
5、有冒充同江中燃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名义推销燃气相关产品及有偿服务情况的。
6、其他影响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的。
五、信息提供要求
1、信息提供采取实名制;信息提供人提供的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运营客服部需及时核实信息实际情况。
2、信息提供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信息:举报人、联系方式、隐患具体问题、隐患详细位置、现场图片等。
六、信息受理及举报方式
1、书面举报。信息提供人可将举报材料投递到同江中燃客服大厅或直接送到安全监察部办公室。
办公地址:同江市友谊路中段泰之源小区2号门市。
2、电话举报。信息提供人可直接拨打热线进行举报,办公电话95007、0454-8930384。
七、奖励标准及评定
对信息提供人的奖励金额,按照安全隐患信息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严重程度、安全隐患性质进行评级划分。
如下所示:
轻微安全隐患50—100元
一般安全隐患100—200元
较大安全隐患200—500元
重大安全隐患500元及以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