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1 10:19
来源: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同江市司法局办公室室联系(办公地址:友谊路东段,联系电话:2922268)。
一、概述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变更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指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主任具体抓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及时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方面建立健全《同江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同江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完善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投诉举报、社会评议、工作考评方面的程序,明确主动公开类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以及依申请公开类信息的申请程序等,及时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发布情况,一是依托同江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完善普法、局党务政务公开栏目,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在通知公告栏目及时转发国务院重要政策,增强公众知情权。二是利用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台、公交车车体、广场屏幕、导航周刊等形式定时发布各类法律信息、时事简讯、“典型案例”等,赢得了市民较高的关注度。综合以上两方面共发布各类信息96条。三、在司法局一楼大厅设立了同江市司法局普法宣传触摸屏,共设置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基层、公证处、案例、普法六个方面的信息栏目,其中基层包括律师、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四个方面信息,截至2016年12月末,发布各类信息15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公开。2016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7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8.5万元。通过各大渠道公布法律援助受理条件、事项范围、办理程序等,最大限度地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二是推进人民调解及基层法律服务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人民调解执法依据、执法流程,以及基层法律服务部门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流程等内容。三是推动公证服务信息公开。2016年受理各类公证案件1000余件,利用触摸屏对公证收费、案件受理范围等进行公示,为百姓办理公证事项提供了便利条件。四是大力推进普法信息宣传。与《导航周刊》合作开设了《同江普法》专栏,在利用电视台不定期播放普法宣传口号,在《平安同江》栏目开设法制宣传讲座,真正实现把法制宣传公开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要求、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仍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简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宣传力度不够,社会知晓度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欠缺相关业务知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三是公开形式缺乏创新,利用新兴媒体力度不足,欠缺生动性。改进措施主要体现在: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及内容。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方式,增加信息工作的有效载体,实现信息公开的高效、便捷和亲民。对原有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二是强化日常信息公开制度。每月上旬将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信息形式在同江党政门户网站公告栏目进行公开,加强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与转发,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司法行政审批业务、法律法规、网络知识等技能的学习培训,增强干部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四是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在加大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回复和监督投诉电话办理情况的反馈。
同江市司法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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