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0:51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同江市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大直路83号,联系电话:0454-290681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统一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网站更新、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安排专人负责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广泛向全系统各单位及各科室征集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对公开信息进行把关和审批,规范网站信息报送程序,贯彻落实及时、完整、保密的工作要求。2021年在同江政府门户网站上更新了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目录等六十余条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4.3790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虽能够主动、及时、保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但随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不断发展不断推进,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不够全,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发布的每条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同时,鼓励本系统各单位及科室积极上报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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