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科技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1 10:12

来源: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同江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同江市大直路中段,联系电话:0454-2955216)。 

 一、概述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央、省和佳木斯市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坚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以服务民生和促进发展为根本,以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严格公开监督为重点,全力加快政务公开的普及延伸和纵深发展,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配置。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局长郭文芳任组长,指定一名领导统筹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各个股室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积极组织学习培训。2016年,我局多次组织各个股室有关人员学习《条例》,安排专人参加学习培训会,加强了学习培训的力度,使干部知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依法公开的水平,规范信息发布的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推动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协调、申请受理机制,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做好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二是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三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坚持上网信息经局领导审批,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把好涉密信息保密关,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部门公开和市政府网站公开等形式,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特别是重点推进了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建立专栏,实现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及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互联管理。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由信息采集部门的主要领导对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一些重要信息,须经主管领导审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不涉密和涉密不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网工作动态、公告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2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书面、网站申报等渠道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意识和内容需进一步深化,更新的速度有待进一步及时跟进,组织领导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我局将在今后加强改进:一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公众对行政权力运作的知情权;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的质量,深化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各种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同江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20日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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