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8 10:19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取消、新增、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第十届一次常务会议通过,市政府决定取消59项行政权力事项、新增391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2项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新增、调整行政权力事项
(一)取消59项行政权力事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二)新增391项行政权力事项。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事项,完善责任边界,坚持依法行政。
(三)调整2项行政权力事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调整权责清单。
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清理规范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规范1项,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取消4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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