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03 15:17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两节”“两会”期间药品安全,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佳木斯市局的部署,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药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一、强化监管措施、压实市场主体责任
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加大,维护市场安全稳定尤其重要,为突出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明查暗访、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执法巡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检查,采取挂牌整改、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强化管控措施,发挥药店哨点作用
药品经营企业在疫情期间保障全市人民用药的同时,承担着重要的防疫哨点作用,通过扫场所码、行程码,筛查购药人的行程轨迹、疫苗接种情况,通过测温及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的询问等方式筛查发现异常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一是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防疫三宝”,对购药人员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戴口罩、扫双码(健康场所码、行程码)的防疫要求;二是要求严格执行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禁售规定,发现购买此类药品和两码异常及来自风险地区的人员做好询问登记并上报。三是加强药店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经营场所定期消杀。四是发现发热患者后,采取控制隔离措施,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对发热患者采取隔离措施有效控制,交接给疾控部门后,进行环境消杀。
三、强化隐患治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元旦期间加强了对中药注射剂、特殊管理药品、生物制品等重点品种及医院周边药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执法监督检查,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经检查各药店能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规范经营,元旦期间药品市场运行安全有序。
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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