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03 19:15
来源:教育局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时在该考生升学考试总成绩上给予加分照顾(兼有只加最高一项):
赫哲族、鄂伦春、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族考生各加20分(需持市民宗局证明或考生户口及父母身份证),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不加分。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黑教联【2012】22号文件执行(需持有关部门证件、证明)。
2.今年继续实行高中招生对俄语考生加25分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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