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0 09:06
来源:乡村振兴局
按照《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黑扶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经村、镇、市三级审核,确定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拟资助学生名单。现将同江市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拟资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7日)。如对拟资助学生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并将补助资金打入学生所提供账户。
同江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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