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3 16:40
来源:教育局
1、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其中,“两免”为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一补”为生活补助和寄宿生补助、非寄宿生补助,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为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625元。脱贫人口家庭学生享受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同时是低保家庭的寄宿学生还享受就餐补助每人每年500元,2019年秋季起,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寄宿生补助50%核定。
补助均按学期发放。
2、家庭经济困难特教学生,享受残疾学生补助每人每年500元,同时寄宿生享受寄宿补助每人每年1250元,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250元。
补助按学期发放。
同江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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