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05 16:12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针对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检查任务
(一)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药品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日常监督检查;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网络销售药品专项检查;开展兴奋剂药品、易制毒类药品专项整治。
(三)飞行检查工作。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使用单位飞行检查工作,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
三、检查重点
1.开展以新冠疫苗、核酸检测试剂的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加强冷链药品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确保药品在合法渠道流通使用。
2.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查处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和未按要求储存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情况,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药店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黑药监药〔2021〕65 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防护管理工作。
3.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管理情况,以中药饮片购销渠道为重点,加强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管,杜绝购销来源不明中药饮片,重点检查是否从非法渠道购入中药饮片,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分包装饮片、超范围经营及挂靠、走票、制售假劣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中药饮片流向清晰可追溯。
4.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等行为。
5.疾病预防机构和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使用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冷链实时监测温度数据是否真实、完整,温度监测记录是否按规定保存。
6.配合佳木斯市局做好流通环节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高风险产品的抽验,坚持抽验与监督相结合,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和查处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监督检查计划,保证检查工作质量。将日常检查与飞行检查、专项整治、药品抽检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现场检查人员,确保各项检查任务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检查标准。针对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假劣药品、票货账款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公安机关、卫生健康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 健全沟通协作机制 加强行政地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共同做好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工作。
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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