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2 13:43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生产环节
(一)完成生产许可证办理工作
守好食品安全底线,严格把控生产许可发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办理流程,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对不合格企业提出整改意见,为企业提供免费的建厂指导服务,2021年至今共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共9家,小作坊核准10家。
(二)开展食品小经营办证工作
对全市的食品小经营现场制售例如熟食店、蛋糕店等开展办理食品小经营核准工作。2021年至今,为35家小经营业户办理小经营核准证。
(三)开展食品抽检工作
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所有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监督抽检食品80批次。
(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防止食品生产企业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问题发生。二是开展“粮食加工品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粮食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对各粮食生产企业展开无死角式摸底排查。三是开展“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监管专项工作”,对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进行严格督查,严厉打击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剂和滥用添加剂行为。
(五)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定期对市内各个企业、小作坊以及现场制售类食品小经营商户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生产。二是重视群众意见,对收到的投诉主动出击。全年共处理投诉、举报案件3起,均已办结。疫情期间捣毁黑窝点一个。
二、流通环节
(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截至目前,已开展“食安龙江百日行动”专项抽检;2021年元宵节评价性抽检;2021年“端午”节日食品安全评价性工作抽检;2021年“国庆”“中秋”节日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等专项抽检和日常抽检,共抽检食品522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68批次。按要求上报2020年食品安全典型案例1件。
(二)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对食品销售活动实施不同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指导食品销售者合规经营,保证食品安全。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覆盖分类建档管理。掌握食品经营单位数、持证持照等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细化分解目标,快部署、快展开、快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农村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问题进行督导整改。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核复查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在农村街巷悬挂宣传条幅10个,张贴《食品安全违法举报奖励的公告》50余份,积极引导群众合理消费、安全消费,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
(四)加强肉及肉制品监督检查工作
强化对肉及肉制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力度。督促肉类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严厉打击采购、储存、销售病死生猪及其制品,以及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生猪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开展农贸市场及畜禽产品排查
主要是检查业户畜禽产品的进货手续和进货查验制度等情况,看产品来源是否合法正规,产品质量是否良好,对销售的生猪肉查看是否具有检疫合格证、肉品合格证、有无屠宰机构的印章。此次排查到目前,检查农贸市场1一个,超市562家,畜禽产品经营主体的62户。出动执法人员1080人次。
(六)加强对节日期间大中型商超、集贸市场、农村食品销售安全监管
严厉查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三、餐饮服务环节
(一)提高行政许可质量
加强办证指导,对需要现场核查验收的餐饮店、学校单位食堂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在受理时做到了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使其现场核查时“一次性”达到许可条件。办证材料由原先的22项,精简为合法主体资格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布局3项材料,精简了82%。2021年截至目前,共为63家餐饮单位发放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经营核准证。餐饮行业市场主体增加63家。
(二)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全面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餐饮业持证率达100%;建立实施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单位达100%;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全市已有23户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餐饮业的硬件设施和卫生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治理
一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面排查。检查校长(园长)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全面排查从业人员卫生与健康,原料采购及贮存,食品加工处理,工具、容器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留样等环节,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检查食堂“明厨亮灶”设备运行情况,认真检查农村学校食堂义务营养改善计划的落实,确保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二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排查。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以校园周边小餐饮、小超市、校外托管机构(小餐桌)为重点,严查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严查销售“三无食品”、超保质期食品行为,严查“一非两超”加工行为;认真检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向学校通报校外托管机构信息情况。截至目前共检查学校食堂5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4家,下达监督检查意见34份,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15个,发现案件线索1起。
(四)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河北沧州含瘦肉精问题羊肉事件,严厉打击销售含瘦肉精羊肉等肉制品行为,开展全市羊肉等肉制品专项检查,防止问题肉制品流向餐桌。检查以生鲜、冷冻羊肉、牛肉、猪肉等肉类及其制品为重点品种,以各类经营羊肉等肉制品农贸市场、超市、肉类冷库以及肉类使用量大的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对经营牛羊肉制品的1家农贸市场、20家重点餐饮单位、5家大中型商超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车辆26台次,未发现存在问题肉品。
(五)组织开展文明城创建、践行“公筷公勺”倡导绿色生活宣传活动
举办2021年践行“公筷公勺·文用用餐”倡导绿色生活宣传活动,推广公筷公勺行动,以“小餐桌”带动健康生活“大文明”,深化推进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持续深入开展,培育市民的健康生活理念,养成文明用餐的好习惯。在餐饮服务(学校食堂、大型餐饮、校园周边、)领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提倡文明理性消费,号召餐饮服务单位作出反浪费公开承诺,在全社会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共发放食品安全与反浪费倡议书350份、公筷公勺2000套、张贴“反浪费”等宣传海报600多张,张贴“尚俭崇信 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宣传板160块。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增强了同江市广大居民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和文明用餐理念,让餐桌文明走进了千家万户。
(六)组织开展餐饮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开展了5期食品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和现场理论测试。共计388人参加。通过培训,总结了餐饮业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各类问题提出了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餐饮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七)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及食品安全主题手抄报评选活动
组织策划全市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及食品安全主题手抄报评选活动,全市共9所中小学校、22所幼儿园,共计3000余学生参加活动。通过此次活动的举办,让学生们学会了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增强了学生们对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实现了“引导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标,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食品安全问题,营造健康安全生活环境。
(八)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业监管
一是逐家排查,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中大型餐饮机构举办讲座、培训、召开会议等聚众式营利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控餐桌使用率和就餐人数限制,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得超过40%,每桌就餐人数不超过额定座位数的50%。每桌就餐间距不小于1米,设置有公筷、公勺,使用一次性餐具就餐,宾客隔位就坐。
二是加强冷链食品管理,将进口冷冻冷藏畜禽肉、水产品一起纳入追溯管理,完成用户注册。录入品种、规格、数量、生产批次等产品信息,生成追溯码,完成首站赋码。无码禁售。面对终端消费者时在销售柜台明显处加贴追溯码,便于消费者扫码查询。对拒不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者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截至目前,共关停21家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商户,累计关停40天。
(九)召开大型餐饮约谈会
对同江市鑫都酒店、黑龙酒店、红馆酒店等16家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约谈,会议中对各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索证索票、操作规范提出了严格要求,会议的重中之重是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将凉菜制作及凉菜间设施设备、餐饮具消毒及食品储存条件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细致讲解;约谈会上,各餐饮单位负责人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作出了承诺并签定了承诺书。
(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
将“餐饮安全你我同查”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相结合。邀请人大、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人士共同走进3家校园、5餐饮单位,5家网络订餐服务单位,现场检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厨环境卫生、禁止经营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经营行为以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同时,监管人员现场给餐饮店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反食品浪费法》。通过活动的开展,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来,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一)开展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餐饮场所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负责对未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此次专项治理共检查餐饮单位216家、整改隐患3家。通过开展餐饮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环境,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召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座谈会。座谈会聚焦特殊食品领域开展专题讨论、交流实践经验,并发放食品、保健食品宣传材料,同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进行答卷测试,此次座谈会,进一步推动了“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监督抽查考核” 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举办食品安全科学公众开放日活动,在中心农贸市场进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向公众展示快速检测方法、让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实验过程,明白实验原理,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科学观。
(十三)开展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督促学校定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格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开学期间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食堂实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针对重点校园周边小餐饮店和食品销售单位为重点单位,严查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严查销售“三无”食品、超保质期食品行为,严查“一非两超”加工行为。与教育、公安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4次。截至目前,共检查学校食堂5家、校园周边小餐饮店19家、校园周边销售单位40家、校外托管机构、从事网络订餐的第三方平台2家。共计检查75家。发现问题18家,其中:立行立改15家,警告3家。
(十四)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九查九治”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共排查食品企业(商户)398家,其中:食品生产12家、食品销售269家、餐饮服务102家、旅游景区3家。发现问题隐患共37个,其中:食品销售25个、责令整改18个;餐饮服务9个、责令整改9个;旅游景区3个、责令整改3个。目前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开展“三小”治理,达到条件的予以发证。帮助小经营、小作坊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建立了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特殊食品领域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四、特殊食品环节
(一)保健食品、乳制品销售专项治理
根据《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此项工作做了认真的布置和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产品名称方面,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二是原辅料来源方面,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三是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方面;四是标示内容方面,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应当载明的事项;五是含量声称方面,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在产品配方中含有的物质,不得以“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样强调;六是功能声称方面,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七是标签中存在的夸大、误导或未经证实的其他方面问题,以及标签上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达。
(二)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检查
主要以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业务企业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母婴店等为重点检查场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的产品名称、标示内容、含量和功能声称等问题,严厉打击虚假标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欺诈行为,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利用食品标签标识分装、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生产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我市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业户共13家,其中大型超市3家,我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查共检查2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2余人次,执法车辆28台次。
(三)开展保健食品、乳制品专项治理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清理整治无证保健食品、乳制品经营行为,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保健食品、乳制品经营企业纳入食品经营核准管理,对经营条件有欠缺的,要督促帮助其立即改善,使其尽快达到核准条件,做到合法经营。
(四)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严查混放销售的问题。以商场、超市、药店、保健食品专营店、母婴店等经营单位为重点,严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非专区(专柜)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非明示的问题。
二是严查查验制度不落实的问题。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产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不一致的问题。三是严查非法会销及虚假宣传的问题。以药店、保健食品专营店、母婴店为重点,深入排查,严查保健食品、乳制品非法会销及虚假宣传问题。四是严查不按产品明示条件要求储存、运输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问题。开展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加强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环境监管,严查不按产品明示条件要求储存、运输食品等问题。共检查保健食品、乳制品、化妆品经营企业14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62人次,执法车辆124台次。
(五)对固体饮料,压果糖片、代用茶进行专项检查
一是检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销售保健食品和固体饮料,压果糖片和代用茶。二是否设立符合要求的“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固体饮料销售专区(或专柜)”提示牌;是否悬挂或张贴“保健食品(本品)不能替代药物”和“固体饮料不能代替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警示语;规范保健食品和固体饮料的经营行为,禁止保健食品与药品、固体饮料混放。三是检查索证索票情况,看是否有食品注册或备案相关证明文件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看是否有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是否有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经营资质;是否有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建立购进和销售台账。此次检查共检查经营企业4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执法车辆24台次。
五、食品相关产品环节
(一)基本情况
同江市现有2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食品用聚酯(PET)无汽饮料瓶、热罐装用聚对苯二甲方酸乙二醇酯(PET)瓶;3家食品相关产品经营商户,主要经营餐盒及食品塑料包装物。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全年共指导1户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整改不合格项20余项,指导完善规章制度25项。全年出动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车次28次,执法人员58人、检查生产企业20余家次;全年出动对食品相关产品经营商户安全监管车次13次,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生产企业32家次。主要对生产企业的原辅材料索证验证制度落实情况、生产运行情况、生产车间、原辅材料库、实验室的卫生环境、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生产企业及经营商户的销售台账、进货检验台账、不合格品处理记录等进行详细查阅,从而确保了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符合标准要求。同时,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及销售企业进行了建档管理,以便日常监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执法人员及时告之,并要求尽快进行整改。通过执法检查规范了同江市食品相关产品的市场经济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了放心食品。
六、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查处无证生产行为监管工作
(二)开展保健食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三)加大对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和治理
(四)持续推进食品领域风险等级评定
(五)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
(六)开展区域性重点产品整治
(七)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八)加大对小作坊的专项整治
(九)开展餐饮服务食品质量提升
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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