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同江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16 10:04

来源: 农业农村局

根据《2021年佳木斯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1年同江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聚焦我市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按照统筹规划、精准施训、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养,打造适应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工作目标

我市属脱贫县,资金切块下达,培训金额13.50万元,培训任务按照人均900元计算人数,培训人数为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共150人。

三、培训要求

(一)培训类型2021年,我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类型都是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

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专业种养加能手,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

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

(二)时间。高素质农民培训的时间不少于5天,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培训机构依据农业生产季节,结合农时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

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云上智农”线上课不少于8学时,实训课不少于32学时。

(三)培训方式。培训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培训班实行分组实训生产经营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班每个实训小组不超过50人。

1.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或网络直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现场教学。组织农民学员到现代农业科技园、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电商孵化基地等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

3.线上学习。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通过“云上智农”手机APP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确保线上培训质量。

四、实施步骤

(一)精准安排培训任务。根据人才发展需求,结合农时农事,开展分层分类和分时段培训。2021年我市培训类型为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共150人(附1)科学遴选培训机构,重点面向种养加能手及技能服务型人才,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提升和专业化服务能力培训。

(二)精准遴选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摸清县域内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底数及需求,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县域内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积极报名参加培训,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 报名也可向当地培训机构咨询报名。

(三)科学遴选培训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农业农村局通过委托方式科学遴选培训机构。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或网络直播互动平台)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四)精准制定培训方案。农业农村局要在全面领会市级实施方案要求的基础上,从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方面,因地制宜制定培训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

(五)精准设置培训内容。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的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总学时的10%、80%和10%进行课程设置。

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和培对象学习需求,为农民量身定制培训内容。围绕粮食安全,开展主要粮食作物防灾减灾、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集成高效生产、质量安全等技术培训。围绕畜牧发展,开展生猪、牛、羊等畜禽健康养殖和动物疫病防控培训。围绕绿色发展,开展科学施肥用药、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土壤培肥改良等技术培训。围绕促进增收,开展果蔬、中草药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及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培训。围绕强化本领,开展良种识别、电商营销等方面培训。围绕提升技能,开展农机手、无人机等操作培训。

(六)科学遴选优秀师资。农民培训师资类型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

(七)科学实施班级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行班级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管理制度要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2021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账》 (附件2),培训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培训机构要对参训学员身份(正面)数码照相,并采集每次培训活动数码照片(必须有日期自动生成),以备归档。培训班结业前,要动员和组织参训学员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app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独立在线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低于90%。

(八)精准落实培训服务机构要通过过程性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结果性考核(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和实践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全省统一式样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附件3)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要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政策宣传,认真研究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培训内容、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价等。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系统部署。

(二)严格资金使用。要严肃财经和培训工作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高素质农民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场地(或网络直播平台)租用、实训观摩、线上学习、聘请教师、培训教材、培训耗材、学员食宿费、交通费、跟踪服务费等以及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其他合理性支出,采取钱随事走的办法合理列支。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杜绝违纪违规问题。

(三)推动学历提升。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农业农村部推进100万乡村振兴带头人培养、打造100所人才培养优质校的“双百计划”,加大高职扩招政策宣传力度,鼓励高素质农民报考职业院校,参加继续教育,积极争取学费减免等补助政策,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促进农民终身学习,持续更新知识能力。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用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百所优质校资源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人才培养模式

(四)加强工作监管和考核验收。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工作要求,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培训班结束后,要从任务完成、教师选聘、教材发放、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效果、学员信息上报、档案建设、资金使用、培训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健全培档案申请省级主管部门验收要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档案经得起看、学员经得起、经费经得起查。省农业农村厅将对标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中的农民教育培训指标任务,加强培育全过程监管,培训结束后从培管理、培过程和培效果三个方面进行百分制考核,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挂钩机制。

(五)做好信息报送。一要做到专人负责。要做好学员信息的录入工作,在培训开班前,组织学员通过“云上智农”app或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要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可查可溯。二要规范培训信息管理。各级培训机构要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班级、添加学员,同时提交《黑龙江省农民教育培训办班申请表》(附件4),农业农村局对本级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开班。培训期间,农业农村局应及时通过线上、实地相结合的形式查看培训班组织实施情况,对与培训计划不符、与培训工作要求冲突的培训班,应及时要求培训机构整改。三要做好综合信息报送。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及时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平台报送培训信息和工作动态,做到图文并茂,每个县(市)区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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