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9 16:35
来源: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同江市蓝天网业(扩建)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拟使用国有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用地实际,制定《同江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市用地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予以公告。
如拟使用国有土地权属单位对拟使用地块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由市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听证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听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报请市政府修改方案。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附件:《同江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市用地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同江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市用地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为确保批次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维护拟使用国有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结合项目用地实际,制定《同江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市用地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拟使用国有土地情况
(一)拟使用国有土地涉及的国有权属单位:同江市向阳镇乡企公司(现为同江市向阳镇乡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拟使用国有土地位置:位于同江市向阳镇蓝天网业东侧、砖厂路南侧、原中心校北侧。
(三)地类和面积:经现状调查,项目总用地3.3546公顷,其中:其他草地1.0046公顷,设施农用地1.9983公顷,裸地0.3517公顷。
(四)是否涉及社保安置情况。本批次用地仅将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不征收集体土地,不需社保安置。
二、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情况
经调查,该项目用地为同江市向阳镇乡企公司(现为同江市向阳镇乡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国有未利用地,不需进行补偿。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使用国有土地权属单位同江市向阳镇乡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后30个自然日。
如拟使用国有土地权属单位对拟使用地块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由市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听证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听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报请市政府修改方案。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