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政策解读(二)

发布时间:2017-01-05 09:58

来源:政府办公室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在贫困户中占比率相对较高,为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今天解读医疗扶贫政策。

1、参合补贴。从2009年开始农村贫困人口低保户、农村失独家庭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补贴。(同江政策)

2、降低起付线。市中两院减免门诊费用及降低住院起付线,由原来的500元降为200元。(同江政策)

3、“一免五减”。农村贫困人口、农村失独家庭在市中两院就医实行住院免收挂号费,部分医疗费用贫困人口、农村失独家庭减免5%,因病致贫人口减免10%(具体医疗项目包括诊查费、检查费、检验费、手术费、床位费)。(上级政策)

4、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乡镇住院按照95%报销、市内住院按照75%报销、县域外住院(农合定点医院)按照50%报销。(上级政策)

5、增加慢病种类。门诊慢病种类由原来的10种增加到25种,同时设置慢性病病种门诊报销最高封顶线:

1、高血压1500元.2、糖尿病3000元.3、冠心病2000元.4、脑卒中2000元.

5、恶性肿瘤(含肝癌,胃癌,食管癌,大肠癌,肺癌,宫颈癌,乳腺癌)5000元.

6、肺心病1500元.7、慢性心力衰竭2500元.8、牙病500元.9、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1500元.10、乙肝3000元. 11、风湿性心脏病2500元.12、慢性肾炎4000元.

13、肝硬化3000元.14、老年性痴呆1200元.15、精神分裂症及情感精神病5000元. 16、癫痫3000元,17、造血系统疾病5000元.18、风湿性关节炎1200元.19、类风湿性关节炎4500元.20、甲亢2000元.21、尿毒症透析治疗60000元.22、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5000元.23、系统性红斑狼疮5000元.24、胰腺炎1200元.25、哮喘1200元.(同江政策)

6、提高门诊统筹。

农村贫困人口、残疾人口、失独家庭门诊统筹个人封顶线由原来100元/人提高到150元/人。(上级政策)

7、降低大病二次补偿起付线。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二次补偿起付线由2015年10000元降低到5000。(上级政策)

8、更改透析报销比例。

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实行免费治疗,参合患者到新农合指定医疗机构治疗,血液透析费用全部报销,年封顶线6万元。(上级政策)

9、增加残疾人康复报销项目。

农村贫困残疾人、农村失独家庭残疾人康复项目报销种类由2种增加到9种。(上级政策)

10、对因病致贫户实施健康兜底保障。

政府为农村因病致贫人口购买补充商业健康保险,在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补偿后实施兜底保障,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后,剩余部分按80%报销,最高限额6万元。(同江政策)

负责单位:卫计局

人:张  

政策解释领导:牟洪文

联系电话:1394544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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