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04 09:29
来源:政府办公室
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我市的一项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各乡镇及有关单位也根据各自职能,出台了一系列扶贫政策,为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知晓率,本台将对扶贫政策进行解读,今天解读教育扶贫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1、学前助学金。
教育部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适龄儿童,提供学前教育幼儿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上级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2、生活补助金。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补助金,每人每年1000元。(上级政策)
3、膳食补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待遇。(上级政策)
普通高中阶段:、4、高中助学金。
贫困户家庭学生平均每生每年可领取助学金2000元。(上级政策)
5、伙食补贴。贫困户家庭寄宿生,每年可享受普通高中食堂就餐补贴,每人每年300至500元。(上级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6、圆梦助学金。
为新入学的贫困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圆梦助学金,一类助学金每人10000元,二类助学金每人5000元。(同江政策)
7、助学贷款。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民办高校正式录取,取得有效录取通知书或在高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本、专科每生每年可申请8000元以下的助学贷款;研究生每生每年可申请12000元以下的助学贷款。(上级政策)
负责单位:教体局
负 责 人:刘新生
政策解释领导:袁福成
联系电话:2934616 1301975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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