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8 11:02

来源:政府办公室

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农转预字〔20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同江市2021年度第批次城市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事宜预公告如下:

一、拟农转用土地用途

后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拟农转用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同江市2021年度第批次城市用地涉及农转用土地项目1个,即:同江市蓝天网业(扩建)项目,位于同江市向阳镇(具体位置和范围详见项目用地位置图,用地面积以实际呈报数据为准)。    

三、拟转用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该项目仅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土地征收,不需要社保安置。农用地转用时根据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使用国有农用地涉及补偿的,补偿费用可参照《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佳政20203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拟农转用土地现状。对在拟土地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一切设施等将不予补偿,对擅自改变现状地类的,其土地补偿费用仍以原地类为准本公告在拟被农转用土地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单位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附件:同江市蓝天网业(扩建)项目用地位置示意图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1108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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