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08 11:02
来源:政府办公室
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同农转预字〔20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同江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市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事宜预公告如下:
一、拟农转用土地用途
农转用后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拟农转用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同江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市用地涉及拟农转用土地项目1个,即:同江市蓝天网业(扩建)项目,位于同江市向阳镇(具体位置和范围详见项目用地位置图,用地面积以实际呈报数据为准)。
三、拟转用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该项目仅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土地征收,不需要社保安置。农用地转用时根据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使用国有农用地涉及补偿的,补偿费用可参照《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佳政布〔2020〕3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拟农转用土地现状。对在拟农转用土地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一切设施等将不予补偿,对擅自改变现状地类的,其土地补偿费用仍以原地类为准(本公告在拟被农转用土地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单位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附件:同江市蓝天网业(扩建)项目用地位置示意图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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