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24 10:22
来源:政府办公室
实效:于2019年10月8日废止
同政规〔2016〕13号
关于印发同江市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同江市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业经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市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4日
同江市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机合作社建设水平和整体经营能力,解决合作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合作社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发挥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根据哈特派办审计提出的问题及合作社存在的其他问题,按照《全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整改方案》(黑农委函〔2012〕340号)文件及《佳木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现代农机合作社管理的意见》(佳农委字〔2014〕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0年至今,我市共建设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17个,其中:旱田合作社12个,水田合作社5个,分布于乐业、向阳、三村、青河、街津口、临江、八岔、金川、银川9个乡(镇)。装备规模2000万元的1个,即普惠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向阳镇向阳村);装备规模1000万元的5个,分别为瑞丰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银川乡永华村)、华江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局良种场)、三村现代农专业合作社(三村镇三村村)、东明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青河镇东明村)、新颜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八岔乡新颜村);装备规模800万元的2个,分别为成名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金川乡金珠村)、红运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八岔乡新强村);装备规模500万元的9个,分别为腾达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乐业镇一庄村)、凯丰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青河镇永存村)、喜宝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临江镇富民村)、瑞达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金川乡金山村)、绿农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街津口乡卫明村)、金辉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青河镇东宏村)、惠民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八岔乡八岔村)、万田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三村镇华星村)、东岗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青河镇东阳村)。
二、存在问题
2015年底,审计署驻哈特派办在对我市农林水专项资金审计时,提出我市现代农机合作社存在虚报入社农户及入社土地面积、篡改工商登记资料、无农民带地入社等问题。同时通过自查,发现我市农机合作社还不同程度存在作业量少、社员少、场库棚末建、出租农机具,管理不规范(财会账目不规范、盈余分配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三、整改目标
针对上述问题,由我市农业合作社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政府、农业局、农机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配合,对存在问题的合作社进行整改,力争使我市合作社规范发展,达到经营管理科学、生产组织高效、分配机制合理、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目标。
四、整改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同江市农机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农机局主要领导担任。形成层层负责、狠抓落实、跟踪问效、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的工作机制,全面抓好合作社整改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靠责任
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由市政府负总责,市农机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按照黑农委函〔2012〕340号文件及佳农委字〔2014〕25号文件精神要求,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相应职责。
1、农机合作社实行属地管理,乡(镇)政府切实担负起农机合作社的监管主体责任,负责对合作社的全面监管。
2、农机局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管理职能,做好农机具补配、合作社规模经营、管理人员、驾驶员培训等工作。
3、农机监理站及农机分站具体负责机具登记、牌照核发、机具和驾驶员管理、机务管理、跨区作业、安全生产等工作,与乡(镇)共同负责农机装备监管工作。
4、农业局经管站具体负责合作社财务管理,帮助和指导建立账目,搞好核算和盈余分配,培训财务人员。
5、农业局及乡(镇)政府负责推进土地向农机合作社流转工作,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6、财政局负责合作社固定资产核对,必要时收回国家投资或补贴款。
7、审计局适时开展农机合作社经营状况的审计监督。
8、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办,推进农机合作社整改的工作进度,促进农机合作社的规范管理。
9、市监察局对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人要严肃问责,对出租出卖农机装备的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处理。
(三)、对症下药,因社施策
1、吸纳社员入社,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由乡(镇)政府和农业、农机部门帮助指导成名、喜宝、凯丰、三村等社员偏少的合作社,积极吸纳、引导农民带地入社,采取入股、租赁、转让、互换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增加土地连片经营面积,逐步达到《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方案》的要求;由农业局按照哈特派办的审计意见,督促华江合作社吸纳同江在俄从事农业开发的农民入社,力争使合作社的自主经营土地、社员达到建设规模要求,使更多农户享受到国投资金带来的收益。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前。(牵头单位:金川乡、临江镇、青河镇、三村镇政府,责任单位:农业局、农机局)
2、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由市农机局牵头,对腾达、瑞达、三村等合作社的理事长、经理、机务人员进行培训,完善合作社生产、安全、机务、油料等各项制度;由市农业局经管站牵头,对合作社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合作社建立专门账目,将国投资金平均量化到每个社员,建立合理的财务制度、分配制度,实行二次分配。做到管理人员会管理、机务人员会操作、财务人员会理财,最终在合作社内部建立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体制机制。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前。(牵头单位:农机局、农业局,责任单位:乐业镇、金川乡、三村镇政府)
3、依法进行资产转移重组。瑞丰、普惠合作社无地、无社员,靠出租装备为主要收入,依照佳农委字〔2014〕25号文件要求,可以对其进行整体转移、合并或重组。选择有一定经营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农机合作社所有装备,由政府聘请评估机构对农机具进行合理评估、作价,做好清算核查工作,由农机局及相关部门监督、指导农机合作社依法办理转移所需的各项手续。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前。(牵头单位:农机局,责任单位:农业局、财政局、审计局、现代农业公司)
4、加快场库棚建设:在已建的合作社中,临江喜宝、八岔新颜合作社场库棚建设仅完成了选址、沙石备料,库房还没有动工建设。下一步农机部门及合作社属地乡(镇)政府督促帮助合作社尽快把场库棚建设起来,达到机入库、具入棚,有维修间,有办公室。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前。(牵头单位:农机局,责任单位:临江镇、八岔乡政府)
5、出租装备限期召回。八岔红运合作社有两台收割机出租,租期30年。在市纪检委、农机局的要求、督促下,红运合作社把出租合同解除,两台收割机已经召回。金川成名合作社有3台农机装备(S60两台、210一台)租给二九一农场农户,租期三年(2015—2017);临江喜宝合作社有3台农机装备(2104拖拉机)出租至二九一农场,租期10年(2014—2024);八岔新颜合作社除3台收获机存放在银川瑞丰合作社外,其余装备情况不详。针对以上合作社装备问题,由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及农机监理站加强对机具的监管,责令其限期整改,召回农机装备。逾期不改正的,可由农机管理部门处以国家投资额和补贴资金5%—10%的罚款,由财政部门回收国家投资或者补贴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完成时限:2017年5月前。(牵头单位:(八岔乡、金川乡、临江镇政府,责任单位:农机局、财政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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