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9 14:40
来源:政府办公室
为规范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时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工作和气象灾害的有效的防范和应对,切实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保障高效、有序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气象灾害,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修订了《同江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和《同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结合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特点,亟需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一是原《同江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和《同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已有6年时间,随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形势和机构改革职能变化,原有预案显现出一定的局限性。二是相关政策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佳木斯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发布和修改,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三是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形势严峻,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为适应机构改革和规范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修订完善。
二、主要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公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30号)
《佳木斯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佳木斯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佳政办规〔2021〕7号)
三、起草过程
《同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是全市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的重要保障,《同江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是气象部门有效应对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保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高度重视两个预案的编制工作,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佳木斯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佳木斯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等有关要求,立足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和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实际需要,成立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气象局局长为组长,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起草专班,认真组织开展两个预案编制工作。为保证两个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同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同江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进行了评审,向各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最后提交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相关领导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
四、主要内容
1、组织指挥体系方面。成立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按照响应级别组织、协调、指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和监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同江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由观测组、预报服务组、现场组、人工影响天气组和保障组组成。
2、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方面。气象部门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依据各乡镇、各部门的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各有关单位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市政府报告。
3、应急响应方面。同江市突发事件各专项应急响应启动令后,同江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要决定启动应急保障响应。同江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职能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将观测及预报服务产品提供给应急启动单位。接到同江市突发事件各专项应急响应变更或终止令后,同江市气象应急保障响应随即进行变更或终止。
4、应急指挥与应急措施方面。灾害发生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市气象局设立应急指挥场所。建立指挥系统,通过气象通信网络指挥全市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同江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观测组、预报服务组、现场组、人工影响天气组、保障组分工与职责,统筹安排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工作。
5、后期处置方面。对参加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和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和抚恤。
6、综合保障方面。一是做好经费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和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将履行气象应急保障职能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部门预算统筹保障。二是做好技术储备与保障,建立市气象应急保障服务专家组与气象应急保障服务技术支持系统,组建应急队伍,配齐并及时维护应急系统装备、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保障工作培训与应急模拟综合演练。
解读单位:气象局 解读电话:292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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