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公告2016年度第一批次

发布时间:2016-04-27 14:00

来源: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同江市2016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使用国有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土地的范围

使用同江市排水处国有土地1.6381公顷。

二、土地补偿费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

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4]34号文件)有关规定,本次占用的土地按照《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佳政综[2016]1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本次使用土地涉及一个综合区片,区片综合地价为27/平方米,土地补偿费总计44.2287万元。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到国土部门办理国有土地补偿登记,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补偿费用。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地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情况

本次征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不涉及房屋拆迁。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16427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融媒体中心建设运营(版权所有)

黑ICP备08100356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8102000102号

网 站 标 识 码 :230881001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