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2016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转征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21 13:58

来源:政府办公室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同江市2016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转征事宜预公告如下:

一、同江市2016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使用)土地总面积22.4417公顷,被占地单位为同江镇新中村、同江镇新街村、同江砖厂。

    二、土地转征用途和时间

土地用途为街巷用地、工业用地,土地拟转征时间20165月。

三、土地转征区片位置和控制范围

区片位置在同江镇新中村、同江镇新街村、同江砖厂。控制范围为22.4417公顷。

四、征地区片地价

征地补偿、安置事项费用支付标准按照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改变土地现状地类。对在拟转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一切设施等将不予补偿,对擅自改变现状地类的,其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仍以原地类为准。

特此预公告。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16320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融媒体中心建设运营(版权所有)

黑ICP备08100356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8102000102号

网 站 标 识 码 :230881001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