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4 10:54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同江市农村公路抗灾保通及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同江市农村公路
抗灾保通及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市农村公路遇有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保障农村农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提高农村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发生交通阻断或造成公路和桥梁严重损毁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主要灾害种类包括:水毁、滑坡、雪灾、翻浆、地震、突发事件等。
二、工作原则
公路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原则,以及统筹规划、规模适度、平稳结合、专兼结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整体抗灾和应急抢修能力。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农村公路抗灾保通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施组织与领导,成立同江市农村公路抗灾保通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公路抗灾保通及突发事件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十乡(镇)政府乡(镇)长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成员:财政局、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国土局、卫生计生局、民政局、十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站、公路站、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石油公司分管负责同志;运管站、运输公司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抢险巡查组、设备供应组、技术指导组)。办公室设在交运局,主任由交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电话:0454—2922806。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实施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农村公路损毁的救灾应急工作统一领导和指挥。
2.调动、整合救灾力量和资源,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并根据公路受灾情况和抢险保通情况决定向上级请示支援。
3.指挥抢险巡查组等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及乡(镇)政府投入到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对被阻断或被毁路段、桥梁、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抢险抢通工作。
4.组织制定救灾政策和措施。
(三)办公室职责
1.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沟通联络,及时传达、执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市政府及上级交通部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工作组职责
1.抢险巡查组:由交运局分管农村公路的副局长任组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农村公路管理站,电话:0454—2922810。主要职责:
(1)应急处置公路和桥梁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或地震、滑坡、翻浆、水毁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的交通阻断,快速排除险情和障碍。
(2)因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农村公路、桥梁严重损毁,发生交通中断时,及时组织力量恢复交通。
(3)协调、协助交警、消防、卫生、救护等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4)实行对公路桥梁经常性巡查、定期巡查、特殊巡查相结合的巡查制度。
(5)做好应急培训与演练,提高抢险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2。设备供应组:由交运局分管运输副局长任组长,运输公司经理、运管站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运管站,电话:0454—2938599。主要职责:
(1)保障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急需调用的大宗物资所需的运输车辆和抢险设备。
(2)参与有关部门调查处置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3)按照应急综合客运运输的要求,实现公路综合优化快速运输,满足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置的需要。
3、技术指导组:由交运局分管业务的副局长任组长,交运局公路股股长、公路管理站工程股股长、交通系统内从事技术的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交运局公路股,电话:0454—2922806。主要职责:
(1)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制定应急预案。
(2)为应急抢险提供技术保障,并对应急抢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3)及时了解,掌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动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4)对行业和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等日常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四、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
(一)启动条件
1.自然灾害:由于水毁、滑坡、雪灾、翻浆、地震等造成公路瘫痪损毁,公路交通受到严重影响或预报灾害即将严重危及公路交通。
2.突发事件:由于战争、人为破坏等因素造成农村公路及桥梁损毁中断交通。
(二)启动程序
由于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的交通中断或公路、桥梁损毁,由农村公路管理站向交运局报告预警预报及灾害评估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情况。由交运局根据即将发生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已发生灾害的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启动建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在积极组织抢险的同时及时上报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五、应急反应和行动
(一)灾情收集、报告与评估
为满足农村公路应急抢险工作的需要,要根据公路所在区域存在的多发性公路灾害类型以及所管养公路存在的灾害可能建立起基本情况数据库,并及时对各条路线进行调查、收集险情,描述登记现状、位置,评估可能的灾害类型及工程数量,及时上报已发生的灾情。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为抢险救灾和恢复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抢险和应急保障
1.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和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调动救灾资源实施应急抢险救灾,通过抢修维护和加固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灾害损失,尽快恢复交通。
2.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组织必要的专用物资,为承担应急保障抢险队伍提供必要的抢险物资及车辆保障。
3.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负责协调公安交警、卫生等部门做好交通指挥、医疗保障、社会治安综合保障等工作,确保及时抢救受灾群众和伤员。
4.充分发挥交运局以及下属部门救援抢险队伍的作用和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遇到较大灾害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将向市领导汇报险情,提出紧急支援请求。
6.要对出现险情的路段、桥梁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及限速限载标志,要做好险情发生后便道抢修预案和路线绕行方案。
7.实行抢险先抢通的原则,一旦出现桥塌路断重大险情,抢险巡查组应立即实施抢险,并在半小时内上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小时内上报市政府。
8、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修复因灾害损毁的公路设施,恢复公路正常交通,确保车辆通行顺畅和安全。
六、完善制度
(一)建立信息公布制度。发现造成交通中断和其他情况,除采取紧急措施外应由交运局在第一时间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应急保畅期间,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要24小时有人接听并做好记录,确保信息畅通。
(三)建立联系畅通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起应急联系网络。应急联络网的各环节要明确到人,并保证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应急反应迅速,处置及时。
(四)落实应急专项资金。财政部门要落实农村公路抗灾保通及应处置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抗灾保通及应急处置过程中贻误工作的单位及人员,由相关部门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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