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6 08:41
来源: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佳木斯市生活饮用水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佳卫发[2017]83号〉文件要求,4月25-4月28日市监督员与我市四个城区卫生监督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员对所辖区集中式供水单位及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水源水防护、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使用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消毒、水质自检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抽查。
检查中对各区卫生监督部门档案情况现场指导,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各项组织制度上墙,水源水卫生防护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出厂水、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消毒并进行水质检测,针对检查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我们将在5月末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推进整改工作有序地进行,使我市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