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4 09:39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调〔2021〕3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同江市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佳市关于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我市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和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确保全市公路、桥梁不受侵害和公路安全畅通,市政府决定成立同江市货车非法改装和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 忠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郑国胜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祥锐 市财政局局长
孙 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桂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 涛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姜志东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崔海波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二、工作机构
同江市货车非法改装和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治理及“非法营运”车辆整治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孙涛同志兼任,成员由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等部门抽调2至3名执法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整治期间各成员单位抽调的执法人员专职从事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三、责任分工
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源头运输单位派驻工作及源头治超工作,加强货物集散地等源头企业监管;负责治超检测站建设和运行管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超限超载车辆认定,并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负责“非法营运”车辆查处。
2、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车辆登记管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不予核发车辆牌证;负责全市引导超限超载车辆就近进入治超检测站点进行检测,依法查处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协助维护治超站点的治安秩序和货运源头单位治超秩序,协助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扣“非法运输”车辆,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安全,积极营造良好的治超、治违执法环境。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非法货运车辆拼装、改装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站点等进行查处;负责对注册登记的货源单位建立信誉分类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负责对无证照经营的装载货物源头单位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鉴定,定期检校校测计量设备。
4、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及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特别重大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5、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治超打非执法经费保障;负责对治超、打非执法中罚款票据的监管,罚没收入100%用于交通运输执法及治超站(点)和卸货场建设。
6、同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轮胎粘带泥沙石块等未进行清洗,存在影响城市道路保洁的行为,及运输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液体货物的车辆不密闭运输,有遗撒、泄漏污染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等超限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行为的行政处罚。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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