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6:21

来源: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在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和同江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同江市紧紧围绕《佳木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总体要求,积极落实法治工作。现将同江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总结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审议通过2020年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要点。二是印发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对照佳木斯市2016年至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印发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进行指导的通知》《关于准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佐证材料的通知》《关于迎接黑龙江省法治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

二、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加强对“三项制度”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同江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自检自查,对自检自查内容、有关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二是开展“三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专项监督检查。2020年1月,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对6家综合执法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反馈,对落实不到位的下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跟踪进行整改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市直单位严格排查存在的问题,将“三项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9月份市司法局对10家重点执法单位进行了检查指导,随机抽查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行政许可案卷65份,行政处罚案卷67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组织各执法单位进行自查,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四是规范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行为。对同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办公室发布的60余份公告和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2份公告依法提出修改意见,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相关工作的通知》,设立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收集疫情防控期间存在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印发《关于在清明节祭扫期间强化疫情防控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好监督管理职责,统筹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执法工作。五是组织行政执法和监督证件培训和考试。严格审查各乡(镇)政府和五大执法领域等单位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资格,印发《关于举办行政执法单位第二批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对培训合格的276名同志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97.5%。六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乡镇和社区实际发展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民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3次清理,从源头上破除影响和制约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的制度障碍。

三、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将2020年复议案件全部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做好复议应诉案件网上平台统计工作。二是注重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行政复议工作。市司法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相关事项的通告》,对复议申请期限进行规定,公布了电话、邮寄地址和邮箱。三是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已审结8件(其中:作出维持处理决定的 4件、撤销决定2件、驳回当事人申请1件、终止决定1件),正在审理2件。未发生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有效化解了行政机关和管理相对人的行政纠纷。

四、逐步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印发《同江市人民政府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决策程序。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同江镇政府等15家单位已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咨询服务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市司法局和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核市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征占地补偿实施方案、征地合同及补偿协议等涉法事务72件,审核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等114件,为市委、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法制保障。

五、着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一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三访一包”工作。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信访量,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深入了解社情民情,及时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管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定期对重点不稳定群体及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研究制定化解方案,通过电话、微信与信访人及时沟通,对信访人进行心理疏导,安抚情绪,做好政策解释,真正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三是加大信访事项办理和问题解决力度。发挥信访联席会议解决问题作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召开信访联席会议19次,有效解决了青河水淹地、清四乱、我的家小区供电等一系列信访问题。同时,成立6个由市级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统筹力量集中攻坚化解历史遗留疑难信访问题。四是强化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印发《同江市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细则》,明确考核标准及处置方式,进一步压实信访主体责任,推动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维护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五是圆满完成敏感时期信访稳定工作任务。及时召开信访联席会议,贯彻落实省、佳市有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敏感时期信访稳定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成立同江、哈尔滨、北京3个由市级领导牵头的信访稳控专班,全力开展人员排查稳控、劝返带离工作。市委、市政府各包案领导主动约见上访人,全力做好人员思想教育和化解稳控工作,有效地将不稳定人员吸附在当地,问题化解在基层,切实做到了“五个严防”,确保了“四个不发生”。2020年,共接待群众来访894批次4337人次,办理信访事项375件,办结360件,正在办理15件。落实市级领导包案下访47次,接访、约访群众78人次;办理群众信访事项46件,有效化解37件,导入法定程序4件。市级领导接访68批次212人次,受理信访问题36件,化解21件。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删繁就简深化改革。印发《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务服务事项推行“不见面、网上办、预约办”的通知》,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和实施清单录入共计25个部门640项;推进“互联网+政务”建设,政务服务事项进入“一窗受理”运行模式;组织16家工程审批部门启用 “黑龙江省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梳理同江市“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940项。其中“马上办”事项281项,“网上办”事项860项,“一次办”659项,“就近办”61项。梳理“不见面、零跑腿”事项165项,“办事不求人”事项278项,并在政府网站公布。二是深入开展惠企利民工作。印发《同江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惠企利民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市级领导和部门联企制度,通过开展“走千企访万户”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先后为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落实各项惠企政策25家次25条,其中为12户企业减免租金5.32万元。全市各金融机构累计为商企发放贷款13家次1.28亿元。通过对签约落地项目推行 “首席服务专员”“容缺受理”“承诺即开工”制度,进一步落实项目服务保障。黑龙江万里利达集团公司投资29.5亿元建设万里通达粮食仓储及深加工项目,招商洽谈、签约、一期工程开工仅耗时一个月时间,现已达到开仓收粮食状态,充分体现服务保障水平。三是加强督查巡查。对全市9家银行大厅和部分营业网点进行明察暗访40余次,进一步提高各银行机构的作风建设、服务效能和办事效率。四是加强政务服务。组织全市28家窗口单位、9个社区、10个乡镇及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优化营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开展了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和重大项目企业网上调查问卷。聘用营商环境监督员15名,在30个政务服务单位窗口安装“好差评”点评机,组织23个政务服务部门开展向市场主体述职。2020年,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件,全部办结。开展政府及其部门失信违诺“清赖”行动,形成失信违诺清单,彻底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2020年10月涉及机关部门欠款301.94万已全部完成还款,完成率为100%。

七、全面促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

印发《同江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方案》及《同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和标准。完成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修改,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我市实际,合理设置栏目。2020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700余条,回复市政府网站百姓留言11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5件,解读各类文件及政策17件。印发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提示,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2020年,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200余条。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编制完成25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八、全过程监管食品药品领域

一是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城创建,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同江市2020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宣传方案》《同江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推进措施》《同江市2020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等。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调研,肉及肉制品市场专项排查,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冷冻食品等食品整治行动,考前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和乳制品专项治理,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监督专项检查。通过组织开展2020年“食安龙江百日行动”,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7家、食品经营单位551家、餐饮服务单位417家、保健食品业户68家,发现风险隐患32个并全部消除,取缔违法经营餐饮业户3户,捣毁“黑窝点”1处。严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关口,对农贸市场、家乐购等食品商家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522批次,检验合格率达到99%。跟踪调查食品生产企业21家、食品销售单位193家、餐饮服务单位143家。二是全面开展药品经营市场主体监督检查。开展防疫用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强化防疫用品质量监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治理百日会战、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大排查问题整改“回头看”以及药品监督执法,重点对医院周边、车站、城乡结合部、群众聚居区、偏远地区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管,打击非法回收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制售假药、劣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企业36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56人次、执法车辆146台次。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制定了《同江市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完成专项抽检103批次。强化“退烧药”实名登记备案制度,开展“退烧药”销售网格化监管和专业股室专项检查工作。强化“沃.填报”工作链条闭合管理,建立健全“沃.填报”工作联合协作机制。

九、巩固创新社会治理

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对接收到的136件上级部门督转线索和自排线索进行再深入核查,提高线索核查质效,继续加大对举报奖励办法、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的宣传工作,鼓励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目前,我市2起涉恶案件全部侦查终结,判决已生效涉黑涉恶案件涉财产部分,罚金共计91.5万元,依法追缴、没收违法所得48.43万元。同时将“打伞破网”与基层“拍蝇”工作相结合,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制发“三书一函”26份,并明确整改时限,强化跟踪问效,被提示部门均能及时回复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二是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性和“两抢”等侵财多发性犯罪。公安机关紧紧围绕8类案件发案必破目标,全力加大侦破力度,及时破获故意杀人案1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云剑”行动、“打击电信诈骗”专项会战、“历年逃犯追逃”行动,刑侦大队突破单一警种工作制,采取多警种合成作战方式,积极探索打击新力量新方法,取得良好打击效果,共立案110起,破案28起,发案率同比下降。三是集中开展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确定治安乱点2处,出动警力6200余人次、警车3200余车次,检查治安乱点8000余次,将2处治安乱点全部清除。对全市旅店进行走访检查,完善小旅馆及网吧监控系统,共出动警力3869余人次、警车1984车次,检查旅馆10436家次,发现隐患125处并全部整改,处罚未按规定登记旅店11家。四是全面开展消防和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四大行动,各有关部门组织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体检119家,开展安全培训23次,培训378人次,检查企业69家,查摆整治各类隐患192处。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大执法检查企业20家,开展自查自检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9处,开展执法检查9家,印发整改通知9份,查摆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2处,确保不发生重大生产隐患。五是加强社会面滞留人员清理整治。加强街面巡逻力度,民政部门与各派出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现一个报告一个,及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动向,并快速查询户籍身份等信息,救助站共计救助30人。六是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开展“净边2020”专项行动,目前禁毒大队在侦线索1条,正积极布控收集证据,同江市制毒违法犯罪重点人员、重点制毒设备均为零。对7家企业进行走访,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的保存、使用情况,对企业负责人讲解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和保存规范并签订责任书。同时,对抓获的吸毒人员及时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七是加强对重点行业和特种行业的清理整顿。公安机关加强对旧货市场、通讯器材市场、二手机动车销售市场和典当业、收购业、维修业、金银首饰加工业的检查力度,共出动警力2121人次、警车886车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共计6177家次。八是加大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力度。针对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相对集中部位,逐门逐院逐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目前,公安派出所共采集出租房屋信息1089户,发现并整治消防安全隐患10处,走访流动人口6213人,全部录入派出所综合工作平台。九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越性,推进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106个,群成员达20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150余件。健全政府及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由法律顾问担任人民调解组织顾问,共同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聘请4名基层法律服务者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信访局提供法律服务,调解纠纷300余件,调解成功198件。依托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经审查属于依法可以调解的、当事人同意调解的纠纷,直接导入“多元调解平台”开展在线调解,共接收诉调对接案件113件,调解成功77件。十是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落实精神病患者监控、管理、治疗责任,召开精神障碍患者工作推进会议8次,多方协商探索精神障碍者管控、就医等事宜,现已有2名精神疾病患者顺利入院。疫情防控期间对刑满释放人员实行必接必送,共接回7名刑满释放人员并妥善安置。十一是防范打击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落实重点人员包保责任,对我市12名邪教重点人员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及时掌握习练“法轮功”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状况,摸清邪教重点人员情况,确保排查管控到位,在重点节假日、重点区域开展巡控宣传工作。目前,我市“法轮功”重点人员教育转化10名,打击2名,去存量达100%,实现“清零”目标,有效防范了邪教思想的蔓延传播,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十二是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开展以“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醒市民远离“精神传销”、自觉抵制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通过调查走访、技术侦查、网上侦控等手段调查“精神传销”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利用疫情防控辐射全市16个市场监管网格分队,组织基层网格防控人员对各类培训教育机构和信息咨询机构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彻底查清底数,查明现状。

十、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对政府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市委市政府会前学法22次,完成年初布置的会前学法任务。二是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现场体验行政应诉工作,邀请市公安局和教育局14名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三是高质量完成佳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并取得较好成绩。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各有关单位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结合疫情防控,通过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社区广播、临街LED屏、广场大屏、站前悬挂条幅、卡口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务处分法》《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完成2020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任务。五是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运用工作群、村(社区)律师群、流动宣传车、社区广播、村屯大喇叭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市司法局编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汇编》1万册,印制防控宣传单4万余张,同江司法行政公众号增设《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栏目,编辑疫情防控信息23期,引导市民遵纪守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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