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同江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18 09:25

来源: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和处置规则、程序,明确各单位、各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保证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效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修订了《同江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务委员王勇在全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视频会议上要求各地加快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建立分级响应机制,逐一细化应急措施,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结合我市林情、社情现状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根据相关政策、规章、机构改革和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包括《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佳木斯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佳木斯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佳木斯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运行机制的意见》等的发布和修改及机构改革和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修订、完善和出台新的《同江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二、主要法规、政策依据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6号)、《黑龙江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暂行规定》(2006年4月修订)《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的通知》(佳森防指发〔2021〕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出台过程

为保证《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预案》(征求意见稿)向42个相关单位、部门征求了意见,市政府法规办对《预案》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最后提交市森防指总指挥等相关领导审核通过。

四、重点内容解读

1.组织指挥体系。同江市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按照响应级别分别组织、协调、指导、指挥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指导和监督森林草原火灾的调查、评估。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在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靠前指挥,设立调度、综合保障、财务保障等应急指挥工作组,根据火灾形势,由专家组对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和建议。

2.应急响应。根据火灾严重程度,设立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初判发生一般和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高危火险区发生危险性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或初判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赶赴火场一线,成立扑火前线总指挥部,配合省、佳木斯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明确四个响应等级的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包括救援力量、伤员救治、保护重要目标、维护社会治安、发布信息、火场清理等各个方面应急工作。

3.重要任务。市直各有关单位、乡镇、林场等结合实际,抓紧对原有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市森防指办公室加强对林场、乡镇等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修订工作的指导,明确专人负责、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总结经验教训,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有林单位要充分认识应急处置办法在火灾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组织开展好应急处置办法的培训和演练,明确职责、通晓流程,一旦发生火情可以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快速、高效开展,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解读单位:应急管理局         解读电话:293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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