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5-13 09:51
来源:政府办公室
为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同江市食药监局采取“六项措施”着力开展全市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突出位置,制定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求严格标准,认真把关,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硬件设施,提升管理水平。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保持高压态势。以中小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和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从食品安全管理、食堂环境、健康管理与培训、索证索票、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当场制作执法文书,涉嫌违法违规的加工经营行为将及时立案查处,决不姑息。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监管水平。继续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带动作用,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学校食堂实施“厨房亮化”工程,通过透明玻璃或视频设备对厨房实时监控,鼓励量化分级低的经过改造提升,逐步提高等级评定,通过多种措施,提高学校食堂整体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有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要求的培训,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督促学校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形势。
五是健全信用档案,建立长效机制。与辖区内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定期对学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食堂负责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有关信息和食堂的经营方式、范围、从业人数、就餐人数等内容进行检查,连同每次检查情况存入信用档案中,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日常监督检查同时,进行重点监管。
六是提高防范意识,强化应急处置。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要求在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应对,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妥善处置,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
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李局长还深入到监管服务对象和群众中,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的监管工作部署奠定了基础。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提高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同时增强了学校食堂的风险管理意识,进一步强化了主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我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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