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第十四批认定的扶贫产品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6 09:52

来源: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指示重要精神,做好我市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扶贫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扶贫产品进行了认定和审核。形成了第十四批扶贫产品目录,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1316日至322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市扶贫办联系。

  联系电话:0454-2926931   联系人:张文琳

 

    附件:同江市第十四批扶贫产品目录

   

 

 

同江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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