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同江市第一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2 09:18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佳木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2021同江市第一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申报及审核工作,经申请申报,各审核部门审核,以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现予已公示。公示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日19日,7天。公示期间将对申请保障对象家庭进行调查核实,如有不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将被取消资格。本人有异议的,可以重新复核,社会各界群众如对申请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拨打举报电话房产中心:2903016繁荣街道2924321兴华街道2979011



同江市2021年第一季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公示名单:

 

 

同江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同江市房地产综合服务中心

 

 

同江市繁荣街道办事处        同江市兴华街道办事处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融媒体中心建设运营(版权所有)

黑ICP备08100356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8102000102号

网 站 标 识 码 :230881001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