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0-08-15 14:46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办[2010]23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
项目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严肃工作纪律,现将省扩大内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印发的《黑龙江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一○年八月十五日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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