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2 09:55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办发〔2021〕1号
2021年同江市项目建设“冬季集中审批会战”实施方案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1年同江市项目建设“冬季集中审批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2021年同江市项目建设“冬季集中审批会战”实施方案
按照《2021年佳木斯市项目建设“冬季集中审批会战”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抢抓冬季项目前期准备黄金期,有效推进项目落地开工,发挥重点项目对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拉动作用,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在全市组织开展“冬季集中审批会战”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暂行办法》,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利用冬季停工期,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预审,集中完善手续,主动宣传政策、申报要求及可适用的创新举措,为项目顺利开工做好前期服务保障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
三、工作目标
“冬季集中审批会战”活动由同江市投资项目服务第一专班统一领导,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及市政公用服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采取集中办理审批服务,对项目单位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倒排项目工期,有效缩短项目从签约到开工建设的时间,促进签约项目在2021年春季早日开工建设。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梳理落地项目集中“会办”
一是发挥牵头推进职能,落实工作责任。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和口岸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作为牵头部门进行梳理,筛选核定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拟列入全市双“百大项目”进行梳理,确定冬季集中审批项目清单。市商务和口岸局对已经正式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工作,形成冬季集中审批项目台账,报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统筹汇总,经市投资项目服务第一专班审核通过后,由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一窗受理”模式帮代办,并组织各分厅开展“并联审批”进行集中审批。市投资项目服务第一专班组织推进落实,逐个项目明确推进责任市级领导、责任部门和首席服务官、部门服务员等具体责任人,制定项目推进计划,明确各部门项目保障服务具体工作任务。
二是组织召开联合会商。对纳入冬季集中审批清单的项目,各相关项目审批部门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企业开办、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四个阶段开展项目前期审批服务,水、电、气、热、讯等市政公用部门同时介入,实行会办制度。每个项目成立项目服务专班,项目牵头单位在项目服务专班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全程推进落实,并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和口岸局等部门共同组织项目集中会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协调组织各分厅与项目牵头部门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帮助项目单位梳理帮办审批服务清单、提供政策咨询,进行审批事项“并联审批”会办;组织开展上门服务、领办帮办,实行容缺受理、联合审图、联合踏勘、联合审批、“承诺即办理”等审批服务,拟定于2021年3月初(具体时间再定)召开全市项目建设冬季集中审批现场会。(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和口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项目审批部门、项目牵头部门及相关要素服务保障部门、市政公用服务部门)
(二)把握项目服务前期,进行查缺补漏及时“补办”
及时完善项目审批手续,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各项目牵头单位要认真与项目实施主体及时对接,详细掌握项目情况和进展,认真梳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帮助整理相关审批要件,跟进审批进程,对采取容缺受理、容缺审批的项目及时补办审批要件。各项目服务专班负责本项目的要件补办工作,具体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推进落实。补办责任分工如下: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开展项目立项容缺审批要件补齐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规划、用地容缺审批要件补齐工作;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容缺审批到竣工全程所需要件补齐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负责施工许可等容缺审批要件补齐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招商落地项目企业开办要件补齐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项目审批部门。责任单位:相关项目牵头部门、市商务和口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要素服务保障和建设部门)
(三)建立项目服务机制,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办”
建立项目推进审批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作用。明确“首席服务员”,建立项目推进台账和树状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项目“一企一卡一册”。各项目服务专班要坚持寓管理于服务,组织各相关部门提前介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帮助项目单位梳理审批服务事项清单,需求清单、帮办清单,提供惠企政策宣传。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要发挥监督职责,全程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保障及首席服务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审批的项目进行督办督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双“百大项目”建设,适时组织召开调度会。实行项目建设“冬季集中审批会战”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各审批部门对项目审批情况及进度要及时反馈给项目服务专班,市政务服务中心与各项目服务专班做好协调沟通,负责对各项目服务专班及职能部门开展项目联合会商会办、联审联批等审批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各项目服务专班每月要将招商引资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要建立投资项目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对于需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解决的难点问题,统一报送市投资项目服务第一专班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及市商务和口岸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由市投资项目服务第一专班组织召开市级集中会商会办解决。(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发改和改革局、市商务和口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项目审批部门、项目牵头部门及相关要素服务保障部门、市政公用服务部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市投资项目服务第一专班对“冬季集中审批会战”活动负总责,组织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困难和具体问题。已落地招商引资项目要按照服务专班落实项目牵头部门、各项目责任部门要选派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人员充实到审批服务和推进工作队伍,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有关部门配合企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畅通渠道,推进专班互动、部门联动、互通有无、形成合力,实现全市资源共享。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要发挥监督保障职能,加强对审批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对集中审批中服务质量进行督导,对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中梗阻”等问题进行督查,确保冬季集中审批顺利开展。
2、加强审批服务质量。要持续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目牵头单位协调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应急管理、消防、住建、人社等职能部门,协助企业尽快完成项目选址、公司注册、项目备案、环评、安评、土地出让等项目开工前期手续。构建招商引资落地项目“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打造“办事有人帮、社会零成本”品牌,为招商引资落地项目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依靠优质服务和优良环境赢得企业信任、赢得项目落地。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项目牵头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将双“百大项目”和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审批服务阶段性成果及典型经验做法、工作信息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加大“冬季集中审批会战”活动宣传力度,在全市上下营造优化项目审批营商环境,实现2021年项目建设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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