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5 14:50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期,我市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综合防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防火工作部署

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当前火灾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要认真研判本行业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制定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安排工作任务,及时进行部署。要严格值班值守工作纪律,健全应急协调机制,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严肃追责。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工作职责,对医院学校、养老机构、商场酒店、生产企业、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强化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督导。

教体局要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统筹安排。

民政局要督促养老机构和其他社会福利、救助等机构场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口岸办要对商贸流通企业、重点超市、成品油市场等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住建局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燃气站、液化站、热电厂、自来水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强化管理区域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卫生计生局要督促全市医疗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文广新局、旅游局、民宗局要持续抓好博物馆、电影院、图书馆、旅游景区及企业、宗教活动场所等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工信局、粮食局、水务局、电业局、环保局等部门要督促和指导行业内主管的企业及项目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求企业做好值班值宿管理,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各乡镇、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开展辖区内村屯、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关注老旧房屋,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堵占消防车及逃生通道、农村柴草垛堆放等问题。加强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督促协调各村屯、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辖区内可燃杂物,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特别是春耕期临近,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和巡查工作力度,严禁农户焚烧秸秆和杂草。

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大各行业各领域的防火监督检查,加大火灾隐患整改指导力度,做好灭火救援战斗准备,坚决守好火灾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三、强化火灾隐患整改

各乡镇、各部门要全力推进火灾防控工作,经常性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解决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对排查出火灾隐患立即整治,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依法铲除。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进行再排查、再整改,涉及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确保按时限完成整改。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切实整治消防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四、加强春季森林防火

春季森林防火期即将来临,要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积极主动地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工作,不断提升森林管控能力。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管理,严禁在林区内焚烧香纸,燃放鞭炮、生火取暖、野炊等违章用火。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依法处理。

五、提升社会防控能力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以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知识形式,重点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加大一氧化碳中毒、天然气泄漏处置、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深入社区、村屯开展消防宣传上门服务,重点加强对流动务工人员、老弱病残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群众抗御火灾事故能力。及时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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