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31 13:59
来源:生态环境局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要求,生态环境局和林草局对黑龙江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绿盾2017年-2019年”的42个遥感监测点位进行了全面自检自查。通过自检自查,八岔岛自然保护区现已完成整改并销号41个点位,剩余1个点位目前已整改完成,达到申请销号标准。我市本着清查一处,处理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的原则,对存在问题的点位进行严格整改并恢复原貌。现将达到销号标准的1个点位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绿盾2019”下半年11号点位(YG-23-G-132-QT-0006)
该点位现状为临时修路储料堆,用于同江市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修筑同江市银川乡银河村的7公里农田路,同江市扶贫办为建设主体,该项目合同约定11月30日前必须完工,经现场实地对该点位检查现砂石已全部清运完毕裸露自然地面,通过自然修复恢复生态,该点位已整改完毕,达到销号标准。
二、综上,黑龙江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上述1个位点目前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54-2901919
联系地址: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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